停热申请9月30日到期
29.09.2014 16:33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生活报讯(记者 李国玉)在2014-2015年度供热期有报停计划的市民可要抓紧时间了,哈市供热办提醒,今年停热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希望不要错过申请时间。
按照《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符合停热标准的用户,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2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供热单位有权拒绝用户提出的停止用热申请。为了避免争议,有报停计划的市民一定要在29日、30日两天尽快到所在辖区内的供热企业申请报停。
用户在办理申请停热时,因各供热企业要求不同,可以参考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新购住房未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不是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另外,哈市供热办提醒说,供热单位应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对符合办理停止用热条件的,应与申请停止用热居民签订停止用热协议。对不符合办理停止用热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意见。如果用户和供热企业意见不统一,以区供热主管部门裁定为准。(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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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9.2014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