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医院、旅游景点公共停车场将设置残疾人专用免费停车位
记者12日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日前发布。《纲要》规定,将0—6岁残疾儿童康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在市区具备条件的机场、车站、码头、学校、图书馆、医院、大型购物场所、旅游景点等的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2%的比例设置残疾人专用免费停车位。
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加大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对入住市级定点残疾人托养、医疗机构接收托养、培训、住院医疗、康复的区县(市)低保困难家庭精神残疾人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每人次3个月,医疗费按照所在地区补偿政策规定直接结算。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且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对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城乡低收入家庭中残疾人的,给予生活补贴。对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的,给予护理补贴。
残疾等级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城乡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需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全额或部分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合)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自付费用仍然过高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政策从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中给予医疗救助。对城乡贫困或重度残疾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的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并做好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工作。
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对城区重度精神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年800元的服药补贴,将重症精神病患者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危房基本得到改造
将符合保障性住房资格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并为符合保障性住房资格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优先优待管理和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配租有关规定,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推广建设农村“幸福大院”,各级政府要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改造政策要向农村残疾人倾斜,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并给予残疾人危房改造户上限补助。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危房基本得到改造。
建立农村残疾人产业扶贫基地
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到2020年,建立一批可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50人以上的农村残疾人产业扶贫基地和扶贫对象家庭参与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大力发展“企业+残疾人户”、“合作社+基地+残疾人户”等模式,辐射带动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
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市统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制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鼓励企业增加残疾人就业安置比例。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安置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支持性就业和网络就业的企业,分别按100人、500人、1000人三个阶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逐级加大奖励幅度。
将0—6岁残疾儿童康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健全儿童残疾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残疾早期监测、发现、转诊和干预,有效控制孤独症、脑瘫、智力残疾等疾病发生,推动卫生计生部门与残联信息共享。建立0—6岁残疾儿童康复个案管理系统,确保每名残疾儿童均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免费康复训练项目,对进入康复机构接受训练的贫困残疾儿童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将0—6岁残疾儿童康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逐步实现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推行随班就读支持保障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有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就近进入普通学校学习。在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待遇。
医院、旅游景点的公共停车场设置残疾人专用免费停车位
以市和各区县(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书画、文学、摄影、手工艺品等艺术活动和创作。到2020年,各区县(市)至少建设1个残疾人文化艺术工作示范点;建成一批残疾人文化产业创业孵化基地;各区县(市)至少建设1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各区县(市)至少建设1个盲文和盲人有声阅览室。
对当地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根据残疾人需求,按照通行改造、卫生间改造等两类项目实施,改造标准为每户平均6000元。到2020年,全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累计达到10000户。在市区具备条件的机场、车站、码头、学校、图书馆、医院、大型购物场所、旅游景点等的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2%的比例设置残疾人专用免费停车位,并设置标识。(记者 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