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刷出一笔“憋屈账”:管理疏漏岂能变相生财?

15.07.2014  13:46

  黑龙江日报记者 苏强

  缺少告知 市民停车花了冤枉钱

  6月28日15时,哈尔滨市民陈先生到南岗区邮政公司办事儿,将车停在了马家街158号附近的路边刷卡收费停车场。当时一位女收费员只是上前刷了一下卡,也没有说什么。17时许,陈先生办完事儿回来准备结账开车离开,半天也找不到收费员。问附近几家店主,回答说可能去吃饭了吧。陈先生就坐在车内等,直到18时30分也不见对方的身影,后来找到城安公司咨询电话打过去。接线员说:“马家街收费至下午17时整,之后收费管理员就刷卡结账下班了,在停车时管理员应提醒过你把卡放在前风挡处以便刷卡,或是告诉你五点前回来刷卡。”陈先生很是意外,因为停车场的收费员根本没有告诉他这些。

  10分钟后,一个自称是这一区域负责人的李姓男子打进电话来对陈先生说,发生这样的事儿,双方都有责任,如果今天不能刷卡买单,那么此卡下次使用时将被按单日最高消费额扣款,因此让陈先生去城安停车场管理公司所在地——道里区安丰街67号刷卡结账,或是去附近邮政街的一个仍未下班的网点刷卡。对此,陈先生很不理解,认为是收费员未尽到告知义务,自己没有责任。李姓男子却说:“关于“二类街路收费员五点下班、停车时把卡放到风挡前以便刷卡”这些基本常识,所有司机都应该知道,你不知道那是你的问题!”

  虽然很气愤,但为了避免损失,18时40分左右,陈先生还是开车来到了南岗区邮政街附近的一处未下班的城安公司收费停车场,找到一个收费员请求刷卡。这个收费员从陈先生的卡里刷掉了25元,按三个半小时、每小时7元计的费。陈先生对此有异议,他在马家街停车从15时到17时,应按两小时计费,为什么多收了一个半小时呢? 而且,马家街收费标准是4元/小时,停24小时最高20元……无端浪费了几个小时又多花了钱,这事儿让他感觉好憋屈。

  承认漏洞 停车场管理仍未完善

  9日下午16时左右,记者来到了马家街停车场实地查看。在街口,立着一个蓝色的收费价格公示牌,牌子的一面写着“马家街,二类区域46个泊位,停车不足15分钟免费,15分钟至1小时4元/台,超过1小时每30分加一元,24小时最高限价20元/台;牌子的另一面则写着经营单位: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公司,还有监督电话。

  一名戴口罩、穿制服的女性管理收费人员守在这里,不时地给前来停车和取车的司机刷卡。17时整,这名收费员准时拿起自己的物品离开了。17时07分左右,停在这里的一辆福特吉普车车主返回,欲找收费员刷卡。当记者告诉他收费员已经走了,他才恍惚地想起,一小时前在这里停车的时候收费员似乎跟他说过17时下班,由于有事要办,他回来晚了一会儿。之后,福特司机把车开走,去找附近其他停车场的管理人员刷卡。

  据了解,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81处停车场,近4000个泊位的正规公司,其所属停车场收费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包括马家街、邮政街附近的多个停车场都归该公司管辖。记者拨通了城安公司的电话,就陈先生的遭遇进行问询,一位值班人员解释:马家街停车场是二类区域,17时下班,收费标准为4元/小时,邮政街附近的停车场为一类区域,20时下班,收费标准为7元/小时,司机停车、取车要刷两次卡,而费用是依据第二次刷卡地点的标准收取的;假设陈先生是在邮政街附近停车场第一次刷卡,取车后再前往马家街第二次刷卡,那么就会按照4元/小时收费,反之则是7元/小时;其中虽然存在漏洞,但停车场刷卡软件就是这么设定的,他们已向公司管理层作了汇报,却不知因何原因一直没有整改。

  人为失误 车主损失谁人获利?

  记者在几个刷卡停车场采访时发现,不断有车主遇到类似陈先生的情况。由于管理员的个人疏忽,对车主告之不明,或是临时脱岗,给车主带来了困扰。而当问题发生后,最终都由车主上门去找管理公司或在附近高标准收费停车场刷卡,自己单方承担损失。也就说,“工作疏忽”的直接受益方成了管理者。

  对此,一些车主提出自己的建议。一方面,停车场管理部门应加强人员素质培训,要求收费员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尽到明确告之的义务,避免车主遭受不明不白的损失。同时,在明显位置设立标牌,明示刷卡停车的相关规定,比如刷卡的时限、管理员的联系方式,等等;另一方面,希望采取更为人性化的管理手段。比如,能否设立自动刷卡设备,不论什么时间,车主都可以自行刷卡结账,这样就减少了因人为失误造成的麻烦。

  “作为一个现代城市里的大型停车场管理公司,更多的应该是如何为车主们提供停车的便利和更好的服务;而不是像眼下这样,无视管理中的诸多漏洞,动不动就让车主承担相关损失,自己还从中获利,只能引发更多的矛盾,而不利于停车场的长期健康发展。”一位车主说。(编辑:李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