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孙波一样做人民的好法官

07.11.2014  17:02

        11月1日下午,黑龙江省歌舞剧院音乐厅上演了一场不一样的纪实情景话剧——《时代楷模孙波》,剧情是以“时代楷模”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孙波为原型,1小时20分钟的故事,赢得了观众们的掌声与泪水。演员们精彩的演出呈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孙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公正司法弘扬社会正义的感人事迹,将孙波日常工作、生活的点滴呈现在我们的面前——他以铁肩担道义、用信仰铸忠诚,把办好案、办铁案视为天职,忠实履行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责;他与生命赛跑、与病魔抗争,在忘我工作中追求生命价值,在秉公办案中坚定职业操守,在司法为民中彰显公仆情怀。话剧结束后我思绪万千,久久不能平静,孙波同志的事迹告诉我:做人要做高尚的人,当法官要当一名好法官。

        成为一名好法官,就要对党和人民有着一颗忠诚之心。党和人民把法官的权力交给了你,你就一定要对党和人民负责,始终心怀敬畏之心。一个好的法官,必须始终坚持中立形象,做到表面和实际都不偏私,只有这样,才能够忠于法律,才能体现法治精神,才能够伸张正义,才能增强人民对法治的信心。 孙波法官说过一句话:“我是一个执拗的人,执拗的追寻法律的真谛,执拗的还原案件的真相,执拗的寻求公平、正义,拒绝了各种诱惑,只为把活干好。我重返工作岗位,不图别的,图的是我已经认定我今生今世要当一名法官,一名纯粹的法官!”只有有了这种境界,才能在审理案件时有方向感和主心骨,才能懂得权为民所予,一定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只有了这种的境界,才能忠于法律事实,不为情所惑,不为利所诱,不为势所吓,坚持法律底线不放松;只有有了这种境界,才能精确剖析形形色色的社会矛盾,为民解忧,为社会解难,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作为新时期的法官,一定要弘扬这一精神,无需惊天动地,无需豪言壮语,一心本本分分做人,一心踏踏实实做事,展现当代法官定分止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良好风貌,也只有这样,法律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利益,法官才不再是“”,而是真正的使者,是阳光下最干净的职业。

        成为一名好法官,还要学会换位思考,尤其是要站在弱势群体的位置上进行分析和判断,在审理案件时,不能让有理的当事人因为不懂怎样打官司而吃亏,而且要快审快结,要法律阳光尽早抚慰弱者的心灵。法官是公正和爱心的化身。法官应当做有利于当事人的换位思考,使法院各项工作能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提高每一次开庭的效率,认真把握每一起案子事实,正确运用法律,做到程序和实体并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法官办案就要努力办成铁案,无错案,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使每一名当事人都带着问题来,而带着微笑走,做到案结事了,用诚信正义及一颗爱民的心来抒写法官的情怀,让法院成老百姓最值得信赖、最讲公平、最讲道理的地方。我们是人民的法官,一定要把握正义天平。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人生道路非常漫长,而当一名好法官的路也同样漫长,只有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和才能,才能担负起人民对法官的重托。法官是令人羡慕的职业,一个令人尊敬的称呼,选择法官就选择了公平和正义。面对人民利益,要用法律去捍卫,用一生去守护;面对危险,绝不退缩;面对利诱,绝不动摇。选择法官之路,我时刻牢记并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