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
23.09.2017 12:08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按照《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41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强评选表彰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对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正式推荐对象(3个):
1.黑龙江技师学院电气工程系;
2.哈尔滨市方正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3.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备选推荐对象(1个):
4.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正式推荐对象(3名):
1.王涛(女) 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账户管理处副处长(正科级);
2.李宏杰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主任科员;
3.徐长友 佳木斯市汤原县社会医疗保险局局长(正科级);
备选推荐对象(1名):
4.王德琳(女)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附件: 推荐对象简要事迹.rar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21日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3.09.2017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