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克东县教育局委员会授予克东县第三中学辛明宇、辛明佳“见义勇为好少年”称号
07.04.2016 17:25
本文来源: 教育厅
弘扬社会正气,致敬英雄少年。3月29日,经中共克东县教育局委员会研究,决定授予克东县第三中学辛明宇、辛明佳“见义勇为好少年”称号。
2016年3月25日20时30分许,在克东县二克山公园南侧通山路停车场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红色小轿车突然失控,撞到了路边的树上,瞬间起火燃烧,在这生死危急时刻,县第三中学学生辛明宇、辛明佳奋力奔向事发地点,在他人协助下,将车上两名失去知觉的伤者转移到安全地带,随即拨打了120和119报警电话,当救助车赶到现场时,事故车辆已燃烧得只剩下金属框架。
克东县教育局党委号召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向辛明宇、辛明佳同学学习活动,学习他们关键时刻见义勇为、不顾安危的果敢气概;学习他们乐于助人、关爱生命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沉着冷静、科学施救的处事风格;学习他们不计名利、甘于奉献的无私精神。
道德模范不仅是中小学生心中的楷模,也是老百姓心中的榜样,他们或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或诚实守信、或敬业奉献、或孝老爱亲,都鲜明地体现了克东儿女向上向善、崇德尚义的人性追求,他们是克东教育的骄傲,更是克东人民的骄傲。希望见义勇为好少年珍惜殊荣,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更好地发挥榜样力量,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7.04.2016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