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13.06.2014 23:26
本文来源: 妇女联合会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
1、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和临时党员组织关系。
(1)转接正式党员组织关系,必须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006年修订版)
(2)转接临时党员组织关系,必须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2006年修订版);
(3)其他材料不得作为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
2、转接党员需要带:
(1)转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卡片(或电脑信息打印纸)。
3、转出党员需要带:
(1)原所在支部的转出证明(或原转入党组织关系的证明上请注明党费缴纳的情况);
(2)转出党员本人的身份证。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凭证的使用范围:
1、党员外出学习、生活或工作的地点(单位)相对固定,且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006年修订版)。
2、党员外出学习、生活或工作的地点(单位)相对固定,且外出时间6个月或6个月以内的,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3、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党员外出学习、生活或工作的地点(单位)相对不确定,且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应开具《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2006年修订版)。
4、 党员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且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本文来源: 妇女联合会
13.06.2014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