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中院制定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全面加强法院党建工作

24.05.2017  06:12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中央和省委、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部署,深入推进全市法院党建和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加强全市法院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党的建设中心任务和司法工作大局,找准党建工作与法院科学发展的结合点,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科学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法院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党建主体责任,突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打造符合鸡西法院特色的党建活动载体,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关党建工作基本任务,抓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基层法院联系点、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建述职考核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发强化支部建设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实施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把改革创新贯穿党建工作始终,通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效服务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大力推进服务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形式和内容,推动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找准本单位、本部门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实际成效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各自实际,创建本单位、本部门的特色党建活动载体,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