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系统向“时代楷模”孙波学习

01.07.2014  09:53

会议现场

  6月30日,向“时代楷模”孙波学习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会议,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

  会上,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法院系统向孙波学习的通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做动员讲话。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德臣、孙波以及孙波的同事分别在会上发言。

孙波在会上发言

  孙波,现任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曾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刑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由于长期忘我工作,孙波劳累过度,致使双肾衰竭,经历两次换肾失败,如今他靠透析维持,却仍坚守在审判岗位上。孙波忠实履行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责,在忘我工作中追求生命价值,在秉公办案中坚定职业操守,在司法为民中彰显公仆情怀,被誉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6月25日,他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的光荣称号。(作者: 陈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