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评选旅游“双美双佳”
舒心的旅行,少不了旅行社的诚实守信;开心的旅程,少不了导游的贴心陪伴;美妙的景色,少不了景区的用心服务,良好的旅游环境,更缺不了游客的文明出游。即日起,市文明办、市旅游局、新晚报联合开展“双美双佳”征集评选活动,评选“最美导游、最美游客、最佳景区、最佳旅行社”,旨在进一步推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打造哈尔滨旅游品牌。
作为全国知名旅游城市,哈尔滨夏无酷暑,冬可赏冰玩雪,大美湿地、太阳岛、中央大街、冰雪大世界等享誉国内外,吸引了大量海内外游客。导游、旅行社、景区是旅游业的一线代表,游客则是公民形象和素质的代表,此次活动将评选和推出一批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积极向上的导游人员,经营规范、业绩突出的旅行社,功能完善、服务到位、环境整洁的景区,文明出行、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的游客。宣传他们诚心诚意的服务态度、诚实守信的服务行为,文明出游的良好形象,展示他们的职业美、品德美、行为美。
本次评选活动将进一步推广哈市旅游市场,营造争创诚信旅行社、争当优秀导游、争做文明景区、争当文明游客的良好氛围,引领哈市文明旅游新风尚,彰显哈市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此次活动将通过申报推荐、遴选投票和表彰奖励等环节,由市民和评委会共同评出“双美双佳”最终获奖名单。
■报名方式
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个人可登录“哈尔滨旅游政务网”(网址:ta.harbin.gov.cn)下载申报表。申报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填写申报表,个人附2寸免冠照和工作生活照各一张,申报表和照片(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截至7月15日)报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评选标准
“最美导游”
1.道德品质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团结游客、乐于助人。
2.专业技能强。具备导游资质,从事导游服务2年以上,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3.模范作用好。坚持职业操守,注重自身形象,服务意识强,年内无重大旅游投诉和质量责任事故。
4.社会评价高。赢得用人单位和游客的充分认可和好评。
5.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在省级导游大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奖项等优先考虑。
“最美游客”
1.积极配合导游(领队)工作,协助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文明引导工作,敢于制止一些不文明行为。
2.牢固树立文明出行意识,带头践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文明旅游提示语》等要求,自觉维护中国公民境外游和国内游的形象,并在保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中有突出表现。
3.在旅游期间,参加爱心公益行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有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等情节的。
“最佳景区”
1.景区售票、餐饮、商亭等场所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无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坑蒙拐骗、野蛮待客、乱收费用等现象。
2.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诚”的行业理念,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承诺公开、规范服务。
3.景区内设置功能完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有安全提示。
4.设置《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文明旅游提示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牌。
5.设立文明旅游志愿者服务监督岗,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制止不文明行为。
6.环境整洁卫生,秩序良好,无强买强卖、围追兜售、哄抬物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7.安全措施完善,无安全事故发生。
8.年内没有发生重大旅游投诉和质量责任事故。
“最佳旅行社”
1.旅行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经营业绩突出,旅游经营指标出境社、其他旅行社分别排前20名的企业。
4.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作为附件,约束和规范旅游文明行为。
5.认真落实《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三行教育”培训落实到位。
6.年内没有发生重大旅游投诉和质量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