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持续严查非法营运车辆
按照省、市有关领导批示精神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26日,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组织20余名执法人员分成两个行动组,在主城区重点路段和城乡结合部分别采取定点检查与路面稽查等方式,全天候打击“黑车”,依法暂扣黑AN22H0、黑AJQ477、黑AE781C等多辆“黑车”。同时,对出租汽车运营行为进行监管,严查未按照规定进入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站、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上限处罚。
A 仿冒出租车,“黑车”载客被查处
26日10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在和兴路附近发现一台车牌为黑AJQ477的夏利车,拦停检查中发现,车内安装有计价器,车身颜色也与正规出租汽车相近,为仿冒出租车。据车内男性乘客称,他是在下夹树街乘上该车的,到和兴三道街下车,由于着急,并没有发现这辆车是仿冒出租汽车。
11时许,执法人员在农垦总医院发现黑AN22H0白色雪佛兰轿车涉嫌非法营运,检查中发现该车拉乘两名女性乘客到王岗市场,驾驶员收取每名乘客5元钱。面对事实和证据,驾驶员无言以对,当场承认了自己的非法营运行为,并保证以后不再从事非法营运。
12时许,在康安二道街,一辆挂“龙之马”棚灯的黑AE781C轿车被执法人员拦下检查,该车安装有棚灯、计价器、空驶灯等营运设施,从哈西站拉载一名女性乘客到康安二道街下车,收取乘客16元钱。
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李志祥介绍,以上车辆均不能提供营运手续,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暂扣非法营运车辆,每辆车处以2万元罚款。经处罚后,仍从事非法运营的,将没收车辆。
B 运用综合手段,持续打击非法营运
同时,结合已经启动的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优质服务竞赛,驾驶员有拒载、强行拼客、未按标准收费、倒客、绕行、野蛮服务、破坏计价器精准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行为的,除依法上限处罚外,还要列入诚信档案,下车参加学习不少于10日。违章驾驶员学习期间还要参加不少于48个小时的场站执勤工作,维护场站运营秩序。
据了解,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宣传和打击非法营运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在哈市主城区内的非法营运车辆明显减少,打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行管部门将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充分运用宣传教育、联合执法、综合整治等手段持续打击非法营运,实行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常态化长效机制,特别是车站、商业区、居民小区、医院、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和区域,坚决取缔“黑车”非法经营聚集点,给合法营运车辆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市场,给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