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全市调解仲裁业务知识更新培训

30.10.2014  11:55

  为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市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争议处理质量效能,根据省厅培训大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齐齐哈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10月24日举办了“全市调解仲裁业务知识更新培训班”。
      本次培训为期一天,由齐市院副院长高伟主持,市院院长李婉亲临现场并讲话,各县(市)区仲裁院院长、具体办案人员以及市院相关工作人员等38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齐市院以切实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瓶颈问题为原则,结合培训大纲内容及实际工作需要,特别选取了五个比较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的内容,主要包括:案卷互评、研讨与解析;结合省厅培训大纲及实际案例解析若干问题;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条例》阐明人事争议接待咨询应该把握的原则;《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修订及补充条款)》的理解把握;办案系统实际操作指导。
      在案卷交叉互评环节,各县(市)区通过相互挑毛病、找问题,明确了标准案卷的要求,加深了对仲裁案卷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又在互评过程中做到了自我对照和取长补短;随后高伟副院长针对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有关劳务派遣及人事仲裁与申诉程序衔接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在讲解过程中结合实际案例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深入解析。下午审理庭工作人员就《把握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修订及补充条款)》中就如何完善立案审查、有效降低仲裁败诉风险、切实增加裁决执行率等进行了逐条的分析与解释,坚定了大家执行一裁终局裁决的信心与决心。在办案系统实际操作指导中,县(市)、区办案人员随机抽题操作,均达到了操作熟练的程度。
      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仲裁员纷纷表示很解渴,在法条的理解上、标准案卷的把握上、工作实践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及线上系统流程的操作上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提高,达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截止至目前,市院已举办2期仲裁员脱产业务培训,共计24课时,县(市)、区自行组织仲裁员脱产培训20课时,全市仲裁员脱产培训累计44课时;市院举办调解员脱产培训8课时,县(市)、区自行组织调解员脱产培训16课时,全市调解员脱产培训累计24课时。全年仲裁员、调解员脱产培训任务已超额完成。(供稿: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