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学期起 我省全日制学术型硕学费不超 8000元

05.09.2014  15:12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 邢哲)   4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各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9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此外,高等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住宿的,最高收费标准为:4人间以内(含4人间)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5人或6人间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元;7人或8人间每生每学年不得超过6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自行确定。

编辑:陈雪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