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权力标准目录的通知
11.05.2016 14:03
本文来源: 商务厅
黑商发【2016】170号
各市(地)商务局,绥芬河、抚远市商务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
今年4月以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办综[2016]16号)要求,我厅启动了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在选取大庆市及所属县(区)试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商务系统省、市、县、区四级权力标准目录(样本)。经征求各市(地)商务局意见,并报省编办审核,形成了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权力标准目录,现印发你们(可在省商务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请各市(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黑政办综[2016]16号文件要求,依照标准目录全面梳理本地、本系统商务行政权力,对需要增加或减少的权力事项应填写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形成本地、本系统商务行政权力清单,并组织指导所属县(区)商务部门开展好行政权力事项梳理规范工作。各市(地)重新梳理和修改完善的行政权力事项,需报上级部门审核后,经本级政府同意后重新向社会公布。
请各市(地)商务局于5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商务厅申报重新梳理后的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同时对变动的权力事项加以说明。
联系人:张荃 冯洋
联系电话:0451-826313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省级行政权力标准目录
2 、市(地)级行政权力标准目录
3 、县(区)级行政权力标准目录
2016年5月9日
条约法律处
本文来源: 商务厅
11.05.2016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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