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04.12.2015  11:15

 

12月3日,为期2天的全省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徐明检察长指出,全省第四次公诉会议以来,公诉部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贯彻省委、高检院决策部署,自觉地将公诉工作放在全省发展大局中谋划,为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稳定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司法办案任务,全省公诉部门充分履行公诉职能,积极参与平安黑龙江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高压反腐方针,切实推进了我省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深化机制改革,强化诉讼监督,案件质量明显提高,诉讼监督效果显著增强,有力促进了法治黑龙江建设。公诉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也取得了新的成绩。

 

徐明检察长强调,要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切实提升公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坚持法治化发展方向,迅速适应开放透明的司法环境,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需要,全面提升司法理念和公诉品质,坚守依法公正办案、严格规范执法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案件质量,把我省的公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徐明检察长指出,要全面依法正确履行公诉职能,切实担负起服务大局的司法任务。深刻认识公诉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意义,自觉地将公诉工作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黑龙江跨越式发展战略中谋划和推进,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按照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参与社会治理有为的工作格局和基本要求,为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司法任务。

 

徐明检察长强调,要推动构建刑诉工作新型关系,健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公诉制度。深刻领会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五公会”上的讲话精神,准确理解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所面临的严峻挑战,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切实发挥好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人权保障的作用,把握好公诉工作的角色定位。

 

   

徐明检察长要求,要完善培养管理机制,着力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公诉队伍。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保证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核心,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切实增强做好公诉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公诉队伍。

 

 

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国新作了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对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客观指出了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并结合当前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重点就如何改进公诉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要准确把握公诉工作总要求,全面履行公诉职能;提高公诉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指控犯罪有力;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实现诉讼监督有效;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实现社会治理有为;加强公诉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公诉职业化水平。

 

12月3日下午,徐明检察长、王国新副检察长还分别参加了小组讨论。4日上午,哈尔滨、齐齐哈尔、等5个市分院做了公诉工作经验交流。

 

3日上午的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全省各市分院。各市分院分管公诉、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公诉和未检部门负责人,以及省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公诉部门全体干警在省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分院公诉部门、未检部门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