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中组部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出版日期:2016-02-06 02版●综合新闻记者--老年日报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作出了明确和规范。
《意见》是自1982年老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老干部工作综合性文件,对于做好新时期老干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日前,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接受采访,就《意见》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意见》?
答:2014年11月,中央组织部召开了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干部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在我们党的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一定要坚持做好。刘云山同志在会上强调,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第一,这是积极应对离退休干部工作自身变化的内在要求。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离休干部占比很小并呈现加速减少的趋势,离退休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活动方式、服务管理等方面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
第二,这是准确把握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的大局大势的迫切需要。做好老干部工作,必须充分认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赋予老干部工作的新使命,准确把握老干部工作面临的“时”和“势”。
第三,这是贯彻“双先”表彰大会精神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问: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总体上应把握哪些要求?
答:《意见》提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以充分体现离退休干部特点和优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方向,积极稳妥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意见》强调,新形势下做好老干部工作要遵循“四个更加注重”的原则: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工作,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
问:《意见》的最大特色是什么?
答: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价值取向,对坚持不懈在老同志中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作出明确要求和规定,这是《意见》的最大特色。
一是组织引导老同志以积极的心态、历史的眼光、辩证的思维,正确看待国家发展变化,客观分析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正确理解周围的人和事,做心态阳光的模范长辈;通过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传承优良家风、关心教育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等方式传播正能量。
二是坚持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及时把他们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举措的看法和建议反映出来,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组织离退休干部在各类媒体上传播正能量。鼓励引导政治立场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心态阳光积极、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的离退休干部,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好声音,用积极声音影响社会舆论,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问:《意见》对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方面,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党建总体布局,进一步落实组织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党建工作责任。
二是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方面,积极探索在离退休干部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者临时党组织。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任党组织书记。
三是在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方面,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年度预算,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等。
问:《意见》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意见》对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提出6点明确要求。
一是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理解和支持全面深化改革,正确对待利益调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严格遵守中央关于讲座、论坛、刊登、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
二是明确要求教育离退休干部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怀,坚定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坚持理论学习、组织生活等制度,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
三是要求离退休干部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经党支部同意,可采取灵活的方式交纳。
四是明确要求加强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流出地党组织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工作,方便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
五是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党组织内部开展互助关爱、传递温暖活动。
六是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要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
问:《意见》在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方面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意见》高度重视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三个机制”,即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意见》明确要求健全中央企业资金保障帮扶机制,下级企业对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及生活补贴无法完全保障的,由上级企业给予帮助。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医药费及生活补贴,现渠道无法完全保障的,由上级企业或者单位主管部门给予帮助,上述渠道无法解决的,由同级财政负责保障,同级财政有困难的由上级财政帮助解决。
二是明确地方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没有明确服务管理机构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党委和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
三是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标准。
四是对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原单位和原单位所在地有关部门、接受安置地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在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方面,《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缩短医药费报销周期,推进医药费异地直接结算。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通过列入同级财政或者单位预算等方式予以保障。注意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性作用,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切实履行应尽义务。顺应老龄事业发展趋势,坚持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向,积极稳妥、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综合利用政府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社会优待服务、志愿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健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的社区平台,更好满足退休干部养老服务需求。鼓励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干部院校、各类智库、科技园区、专家服务基地、农民合作组织等开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技术推广和志愿服务。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完善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加大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力度,通过开展党内关怀、推进志愿服务、纳入社会救助、拓宽帮扶资金渠道等办法,对身患重病、失能、高龄等有特殊困难且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问:《意见》对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学习阵地建设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意见》强调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建设要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老年教育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和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要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创造条件,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要探索服务社会的途径和方法。在活动、学习的内容与形式方面,加强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建设,用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国家老年教育等资源。
问:如何保证责任落到实处?
答:领导重视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保证。《意见》对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部,三是搞好服务保障。《意见》强调,在推进各项改革中,要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机构编制稳定,工作经费、服务用车等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同时,要求全面实行地方各级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
问:最后,请您谈谈对贯彻落实《意见》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意见》是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意见》,是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前不久召开的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对贯彻落实《意见》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还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学习。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是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区分情况、区别对待,抓紧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对一些方向性、原则性的要求,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先行试点、探索实践、稳步推进。同时,通过专项督查、调研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推动精神的落实。
三是注意研究贯彻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积累新经验,更好地推动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新华社
编辑:高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