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落实全面治党要求制定出台党组工作规则

21.11.2016  20:03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提高局党组工作科学化水平,近日,市民政局党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出台《中共哈尔滨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共8章55条。重点突出五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工作原则。局党组开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领导班子依法依章履行职责有机统一等四个方面原则。

二是规范工作职责。局党组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研究确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工作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方案等。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对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三是完善组织原则。局党组每年至少向市委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根据需要征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及党员群众意见。以局党组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事先由党组集体讨论或传批审定。党组成员发表与工作有关的文章,事先需经党组审定或党组书记批准;在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时发表的个人意见,要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四是健全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制度。明确各类会议研究议定的主要内容和参会人员范围,规范会议表决机制,严格考勤制度和保密制度,建立议定事项督查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五是突出作风建设。要求局党组及成员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公道正派,忠于职守,勤俭节约,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群众的监督。

(来源: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