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交车爆炸案犯罪嫌疑人欧长生被批捕

28.08.2014  19:21

  据新华网广州8月28日专电(记者詹奕嘉)记者28日下午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7月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的广州公交车爆炸案犯罪嫌疑人欧长生已被检察机关以爆炸罪批准逮捕。

  今年7月15日19时许,广州301路公交车在该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敦和公交车站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欧长生因身患疾病和赌博输钱而对社会心生不满,意图通过爆炸的方式报复社会,便购买原料自制并携带爆炸装置乘坐301路公交车。公交车行至南墩和公交车站时,欧长生趁公交车停靠站台上下乘客之机,点燃爆炸装置后离开现场。

  该爆炸装置随后在车上发生爆炸,并着火燃烧,同时造成高某某、肖某某死亡,王某某等多人受伤。

  今年7月16日,犯罪嫌疑人欧长生被公安人员抓获。经审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于8月21日以爆炸罪批准逮捕欧长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完)(编辑:李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