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时态:深入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打造龙江法院司法公开知名品牌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讲话 朱丹钰 摄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洪山主持会议 朱丹钰 摄
会议现场 朱丹钰 摄
参观党建大厅 赵炳松 摄
参观院史馆 赵炳松 摄
参观新闻发布厅 赵炳松 摄
参观新闻中心 赵炳松 摄
19日下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公众开放日”经验交流会,总结一段时间以来全省法院“公众开放日”制度落实情况,交流经验,分析问题,明确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深入开展。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要求,全省法院要肩负起人民法院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政治责任,努力将“公众开放日”活动打造成龙江法院司法公开知名品牌,为法治龙江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洪山主持会议。省法院在哈院领导出席会议。
石时态强调,“公众开放日”活动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谁执法谁普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要求的重大举措,是全省法院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重要工作。全省法院要统一思想,深刻认清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提升“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实效性。进一步扩大参观人员的广泛性,进一步增强主题设计的针对性,进一步突出开放形式的灵活性。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一点一滴积累,尽快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取得的新成就,感受到司法改革取得的新成效,提升司法公信。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开放日活动整体推进、平衡发展。坚持把“公众开放日”活动与审判执行等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各类媒体,紧密依托法院自媒体,积极做好“公众开放日”活动宣传,以“公众开放日”活动为突破口,努力把各级法院打造成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一阵地,讲述龙江司法好故事,传播龙江司法好声音。注重司法礼仪,充分展示法院干警的精气神。要处理好司法办案与“公众开放日”活动之间的关系,制定活动年度计划,保证“公众开放日”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据悉,“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以来,全省三级法院坚持“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让法院走进人民群众心中”的工作理念,从无到有,从不定期到常态化,赢得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认可,实现了由“请你来”到“我要来”的重大转变。截至2018年10月17日,全省法院共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3670次,其中省法院80次。826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近距离接触司法,接受法治教育,培植法律信仰。
省法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公众开放日”活动成效突出的21个中、基层法院做了经验介绍,5个法院作书面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