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08.06.2015  08:44

  4日上午,省委书记王宪魁主持召开省委常委办公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关于公共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公共安全工作。他强调,维护公共安全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能否做好这项工作,是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和水平的检验和考验。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执政情怀和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推动国家长治久安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我们要深刻认识理解维护公共安全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理解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安全网的工作重点,深刻认识理解维护公共安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大公共安全责任落实力度,抓好公共安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大检查大整治,建立健全维护公共安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水平,为龙江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提供安全保障。

  陆昊、陈润儿、黄建盛、张效廉、陈海波、杨东奇、李海涛出席会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于莎燕、孙永波、胡亚枫列席会议。省公安厅、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民政厅负责同志作了安全工作汇报。

  王宪魁强调,公共安全是发展的前提、稳定的基础、头号的民生。要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没有人的生命安全,就没有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就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并列,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重要位置,不能单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抓公共安全,谁抓都不算越位,怎么抓都不算过分,投入再多都不算浪费。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来认识,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每一个环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王宪魁强调,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公共安全就是一句空话。要切实加大公共安全责任落实力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能力、抓好安全生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逐项落实责任,确保公共安全。要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把公共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把基层一线作为公共安全的主战场,推进公共安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构建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网络。要强化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牢牢把住公共安全的每一个关卡、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坚决防止小灾酿成大祸。要强化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真查实查,亲自牵头抓好组织推进、抓好督办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有人管、有人负责,决不允许以牺牲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换取企业的经济利益。

  王宪魁强调,提高公共安全水平,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要加大力度抓好公共安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大检查大整治。近期要在全省开展公共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围绕公共安全重点工作组成检查组,严查违规违纪操作,严查不良设备运行,严查伪劣产品生产,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整治,加大瓦斯、煤尘、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灾害治理,严防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全力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尾矿库综合治理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泄漏、防坍塌、防中毒等安全措施。深入开展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粮食仓储场所、地下商业街、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全方位排查,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对运输企业运行的全程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汛期安全整治,做好大江大河、中小河流、水库、塘坝防洪抗汛,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严打狠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王宪魁强调,维护公共安全,不能总是等到发生事故后再去亡羊补牢,必须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要建立健全维护公共安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依法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及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完善政府规章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推动公共安全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建立健全日常防范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监测预警、指挥协调、救援保障、区域联动协作机制,搞好预案演练和应急技能培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做到快速反应、应对得当,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认真准确定性定责,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追究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法人和单位负责人责任,对隐患排查治理监督不力的要逐级问责,落到根上、追查到底,确保公共安全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作者: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