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暨基层工作推进会议在巴彦县召开
为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4月26日,我局在巴彦县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暨基层工作推进会(北部片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勇,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艳红出席会议。巴彦县委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依兰县、方正县和宾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会前,吴勇局长带领与会同志一起深入到巴彦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巴彦港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沿江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行实地调研。
在巴彦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吴勇局长参观了服务大厅,详细了解了工作流程,亲切询问了初期工作效果,对巴彦县从快从优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给予充分肯定。在巴彦港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巴彦港司法所),吴勇局长观看了司法所普法宣传片,仔细了解了工作站、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基层同志长期的艰苦付出和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表扬。在沿江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吴勇局长与对接律师进行了亲切交流,并就如何把对接工作落到实处、兼顾律所效益与社会公益提出了殷切希望。
下午,在沿江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召开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暨基层工作推进会(北部片会)。会上,各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各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吴勇局长与到会同志进行了广泛交流,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高度关注。
最后,吴勇局长分别就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加快推进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各县司法局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年牵头抓总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要在发挥效能作用上下功夫。 学习借鉴巴彦县司法局经验,突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载体作用,切实将务实管用作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首要标准和第一要求,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 要在深挖潜能上下功夫。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实际推进实体平台建设,不能贪大求全,不搞一刀切,着力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身有条件的,要依靠公证或法援大厅建设;自身没有条件的,要依托县级综治中心、政务大厅建设或独立选址,做到建设载体多元化。 要在完善功能配置上下功夫。 在确保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三项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增加公证、司法鉴定、专业调解、司法考试、安置帮教等功能,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元法律服务需求。 要在加快推进落实上下功夫。 按照市局提出的“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自加压力,攻坚克难,确保“中心、站、室”三级平台按规定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建设。 二是确保基层法律顾问对接落实到位。 开展“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市局相关处室要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区县(市)司法局的沟通,确保律师与“法律114”微信群无缝对接到位。要加强常态化机制建设,适时制定出台对律师管理的相关制度,增强律师志愿服务意识,让律师和群众形成良性互动。 三是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 各县司法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尽最大力度争取重视支持,着力破解政法专项编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不足的难题。要坚持多条腿走路,采取招录公益岗位人员、乡镇内部兼职等方式充实司法所,满额配备政法专项编工作人员,做到不留空编。要利用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改革的契机,争取调剂其他单位冗员充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