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

13.10.2017  02:24

      根据《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和《省直机关“四零”承诺服务窗口创建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主要职责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主要是做好政府集中采购计划执行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工作。

二、主要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主要有四类,一是采购人(招标人),指省直纳入预算管理单位中有集中采购计划的采购单位和招标、出让业主单位;二是招标采购的代理机构,指按规定需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招标、采购的中介机构;三是投标供应商,指参与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人;四是评审、评标专家。

      三、服务内容

1.为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包括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提供场所、设施和平台等相关服务。

2.承担省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类)的集中采购工作。

3.承担省本级政府采购目录中药品、医疗设备及医用高值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四、服务承诺

      (一)服务受理零推诿

1.在业务受理方面,按照省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集中采购计划,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代理协议,履行集中采购职责;承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为招标、出让提供平台服务,按流程做好沟通服务、登记、开标、评标场所确认工作。

2.在服务受理方面,对招标(采购)人、投标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的询问事项及时受理,沟通协调事项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不得推诿拖延。

3.设置工作岗位标识牌,佩戴身份牌,做到岗责分明、精准服务。

(二)服务方式零距离

1.服务大厅公布业务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设置办事指示牌和标志牌,制作进场人员标识牌。

2.完善咨询和质疑处理操作规范,做到网上受理、网上答复、一次性告知,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组织评委会进行答复。

3.推行网上招标、投标、评标、评审服务,全程电子化,让信息多跑路,让交易、采购供应商不跑腿,降低投标成本。

4.采购人、招标人、出让人在网上办理相关业务和沟通事项,做到不跑腿或最多跑一次。

(三)服务质量零差错

1.简化、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修改完善各处室业务操作规范,坚持依法依规提供优质服务。

3.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做到程序合规、服务热情、答复细致、解释耐心,做到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语言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效能规范、服务设施规范、服务纪律规范。

(四)服务结果零投诉

1.建立意见征求、处理、反馈制度,在网上服务平台开通意见征询、处理、反馈通道,形成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落实监督机制。

2.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公开透明,做到采购信息、采购文件、评审程序、评审规则、评审结果、质疑答复等全公开。

3.建立对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效率评价制度,制定评价指标、评价项目、评价范围,在每个项目结束后,征集采购人代表、评审委员会、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对项目经办人员服务工作情况的评价和意见。

      五、服务标准和规范

做到“六个不让”,即不让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出现,不让事件在我这里中断,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遭受冷落,不让违法违纪行为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达到“六个规范”。

1.服务态度规范:服务办事要热心、咨询解答要耐心、办理业务要细心、对待批评要虚心、改正错误要诚心。

2.服务语言规范:一律使用普通话,网上服务平台使用规范办公用语。工作交流讲文明懂礼貌、平等友好、平和得体,解答疑问准确规范、通俗易懂,指导业务依法依规、坚持原则、积极务实,出现分歧冷静克制、明理忍让、展示修养。

3.服务行为规范:着装规范、仪容整洁,待人友善、举止得体,办事认真、严谨客观,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工作专心、聚精会神,办公文明、场所整洁有序。

4.服务效能规范:首问负责,确保工作对象满意;公开、规范、优质、高效执行采购项目,办理交易项目,确保一次性告知;对正常的交易、采购项目,确保限时办结。

5.服务设施规范:服务大厅功能合理、人性化管理,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公开、便于查询,网上平台板块清晰、栏目齐全,信息发布及时,网站定期维护,保证畅通。

6.服务纪律规范: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办事,严格廉洁自律。

六、监督电话

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承诺进行监督。

    服务监督电话:0451-87220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