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厅出台18项惠民新举措 驾驶证异地可申领

29.04.2016  08:00

  优化发展环境,创造发展优势。黑龙江省公安厅日前出台18项行政管理服务惠民新举措,包括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推行易腐货物和重病旅客优先验放等。这是记者在日前黑龙江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18项惠民举措包括:

  ★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工作

  2016年下半年,实现省内户籍居民在全省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

  ★开展居民身份证上门办证服务

  开通全省居民身份证移动采集制证信息系统,2016年年底前,在全省所有区县实现预约上门服务工作,为行动不便、高龄老人等省内户籍特殊人群采集居民身份证办证信息;

  ★优化边检勤务流程

  在主要口岸探索建设自助查验通道,提升边检查验效率;

  ★推行易腐货物和重病旅客优先验放

  陆地口岸边检站优先检查验放载运易腐货物产品出入境的车辆,缩短候检时间。为重病旅客优先办理出入境手续,并为医疗机构到口岸限定区域救助提供通行便利;

  ★为参加重大会议、重要经贸活动的出入境人员提供快捷验放服务

  在“哈洽会”和中俄博览会等重大会议、重要经贸活动期间,边检站将在口岸开通专用检查通道,为参会代表、客商提供快捷验放服务;

  ★调整老龄驾驶人体检起始年龄

  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申请小型汽车等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上肢残疾人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优化驾驶人考试场点布局

  积极推行市(地)级公安机关向县级公安机关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委托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承担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工作;

  ★开展驾驶证异地申领业务

  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

  ★为城市配送车辆及拉运鲜活农产品车辆提供便利

  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停靠的便利,在城市中心区对小型城市配送车辆全部放开通行限制,在城市中心商业区设置城市配送车辆路侧停靠泊位。对拉运鲜活农产品车辆“不扣车、不卸载”,对其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

  ★实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对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无人员伤亡且双方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无异议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需交管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的,在当日内完成;

  ★深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

  ★推广交通管理自助服务终端

  在车驾管业务大厅、违法处罚中心、机动车检测中心等场所安装使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办理信息查询、违法处理、安全提示等业务;

  ★全面推进消防执法公开

  ★开辟重点项目消防建审验收“绿色通道

  对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确定专人负责,提前介入、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对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工程,在确保消防安全前提下,实行分项目、分阶段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提供火灾隐患整治帮扶指导业务

  ★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时效

  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特殊建设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评审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及复查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便捷被监管人员法律援助渠道(刘继滨记者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