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公安局出台“八要八不准”对公安民警提出刚性局规

30.06.2015  13:17

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出台了《哈尔滨市公安局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八要八不准”》,并召开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向全局公布实行。“八要八不准”,站在规范民警依法依规严格履行职责的角度,从转变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审批流程、公开服务事项、规范涉企执法、深化助企行动等八个方面,对全体公安民警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的行为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转变服务态度上,要求全体公安民警要接待好每一个人、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不准方法简单、冷横粗暴、刁难勒卡;在提高办事效率上,要求全局上下要提供快捷高效服务,做到“马上办、立即办”,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在规定时限内快速办理、一次办结,不准让企业和群众跑第二趟;在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上,最大限度地抹平审批门槛,积极推行网上办公服务,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准推诿扯皮、拖延办理;在公开服务事项上,要把服务内容、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全部公开,不准暗箱操作,或者引导、指定中介机构,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在强化接处警工作上,强调要迅速出警,依法处置,及时反馈,不准电话处警、延时出警、有案不立、立案不侦;在加大涉企案件侦办力度上,要求快侦快破,及时向企业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不准无故拖延、久侦不结;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上,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准借执法之名办私事,给企业添麻烦;在深化公安助企行动上,提倡登门服务,在公安职责范围内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不准对企业求助不受理、不作为、不回应。

八要八不准”,既是全市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的行为准则,也是要求全体公安民警必须坚决严格执行的刚性局规,充分体现了市公安局深入抓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坚定决心,特别是市公安局明确要求,全市公安民警违反“八要八不准”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民警进行问责;同时实行责任连带,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一问三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督部门责任。同时,市公安局开通了监督举报电话,诚恳地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

另悉,目前,市公安局已经将“八要八不准”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至所有基层单位和窗口部门,要求全体公安民警必须熟知熟记、坚决执行,同时,市公安局统一印制了大幅通告张贴在所有基层单位和窗口部门,向全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6月29日上午召开的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市公安局还宣读印发了《哈尔滨市公安局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实施方案》,任锐忱副市长出席会议并就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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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局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八要八不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执法水平,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要接待好每一个人、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不准方法简单、冷横粗暴、刁难勒卡。

二、要提供快捷高效服务,做到“马上办、立即办”,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在规定时限内快速办理、一次办结;不准让企业和群众跑第二趟。

三、要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办公服务,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准推诿扯皮、拖延办理。

四、要坚持服务公开,把服务内容、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全部公开;不准暗箱操作,或者引导、指定中介机构,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

五、要强化接处警工作,迅速出警,依法处置,及时反馈;不准电话处警、延时出警、有案不立、立案不侦。

六、要加大涉企案件侦办力度,快侦快破,及时向企业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不准无故拖延、久侦不结。

七、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准借执法之名办私事、给企业添麻烦。

八、要深化公安助企行动,提倡登门服务,在公安职责范围内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不准对企业求助不受理、不作为、不回应。

对违反本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民警进行问责;同时实行责任连带,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一问三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督部门责任。监督举报电话:12389,84279110,87660110。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哈尔滨市公安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