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公安机关全面实行刑事案件“两统一”

18.10.2015  17:21
  15日起,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入口出口的“两统一”工作,这将改变过去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从案件受理、侦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到案件处理均由办案部门一条龙负责的状况,实现刑事案件由办案单位和法制部门两个单位分阶段、有侧重地落实完成,这将极大提升公安机关的办案质量。这是记者在15日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全面实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道外分局现场会上了解到的。

  据悉,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就是从受案和立案开始,到案件侦办和移送起诉,包括采取和变更各项强制措施、检察机关退补侦查等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既要确保“有案必受、受案必核、该立必立、立案必查”,也要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够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使其都能够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哈市道外公安分局作为“两统一”试点,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在强化如实立案、创新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监管、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三个方面取得了实际效果。办理刑事案件提请检察机关的批捕率提升了12%,移送起诉率提升了11%,检察机关退查率不足5%,书面纠正办案瑕疵的次数减少了92%,涉法涉诉初访问题减少了13%。

编辑:李笑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