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推出十六条消防便民利民措施

29.07.2014  11:02

  黑龙江新闻网28日讯(记者 米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服务经济、优化环境”工作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消防监督的新期待、新要求,省公安消防总队在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推出十六条消防便民利民措施。这是28日记者在省公安消防总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据介绍,十六条措施是: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时效,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减少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比例,由“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95%、其他建设工程90%”下调至“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50%、其他建设工程30%”。简化消防审批申报材料要求,小规模场所装修申办消防审批手续时,可提交简易的图纸或材料清单。实行就近消防备案。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消防审批跟踪服务。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提高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资质办理时效,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开展电话预约办理消防审批,可通过电话0451-88626358提前预约。缩短公众聚集场所开业消防安全检查时限。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指导。为社会单位提供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测评服务。加大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力度,各地“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中心全天24小时不间断运行。增加消防队(站)开放频次。大力支持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扩大消防网络服务范围。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