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

29.12.2015  10:44

              公安部28日发布公告,详细公布公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规定要求,进一步简化有关申请材料并公布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服务监督电话。其中明确,今后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
  此次公安部全面梳理并详细公布公民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所需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服务要求等事项。同时,为顺应人民群众关切,公安部改变以往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需同时交验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做法,今后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有关信息由公安机关通过内部网络查询;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切实减少申请人的办证成本,有关材料由公安机关自行采集;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时,申请团队旅游签注不再需要提交组团社发票,申请应邀、商务、乘务、学习签注的事由材料仅需提交台办出具的批准函件。
  公安部也一并公布了公安部以及31个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服务监督电话,广大群众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时,如发现与公告事项不一致等情况,可随时拨打电话进行投诉反映,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投诉人。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事项,受理、审批、签发出入境证件,不得擅自增加申请材料;严格执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行网上预约、快递送证等服务,为群众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出入境行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