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黑安监发〔2016〕37号)
30.11.2016 16:0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省安全监管局对2015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0份,经省安全监管局局务会议审定,保留9份,限期修改5份(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修改完毕并重新公布,到期自然废止),废止6份,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 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限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0.11.2016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