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6.10.2018 15:05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24号)要求,我厅对2018年5月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经清理,共保留规范性文件308件(详见附件1),修改规范性文件16件(详见附件2),废止规范性文件37件(详见附件3)。请认真执行清理结果。列入修改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于2019年3月31日前修改完毕并对外公布,逾期未修改的,视为废止。
附件:1. 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xls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0月12日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6.10.2018 15:05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