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案件

29.08.2014  11:27


        针对今年受理的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案件同比上升较快,为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打击犯罪行为,鹤岗市工农区法院于8月28日集中公开宣判有特点的三起交通肇事罪、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涉案四名被告人中,三人酒后驾驶,二人无证驾驶,一人事故后逃逸,四起案件共造成三名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根据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拘役2个月不等刑罚。此次集中公开宣判,旨在增强广大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深刻认识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行为将导致害人害已的严重后果。为强化宣传作用,工农区法院还邀请了鹤岗市电视台和报社公开报道,并与鹤岗驾校联系,组织了教练及学员40余人旁听了案件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