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公用管道(燃气管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10.05.2018  10:45







  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进一步落实管道企业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保障公用管道(燃气管道)及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运行,根据省质监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5月8日上午,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处组织召开了全市公用管道(燃气管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会议对全市公用管道(燃气管道)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燃气检验机构提出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中庆燃气公司和天辰燃气公司作为使用单位代表签订了公用管道(燃气管道)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监察人员及20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目的是查清公用管道(燃气管道)的分布、数量和检验检测情况,掌握安全状况;督促生产、使用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严格遵守法定检验检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逐步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力争在2018年底,实现公用管道(燃气管道)检验检测工作全覆盖,初步构建公用管道(燃气管道)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各燃气管道产权单位、使用管理单位要对本单位公用燃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即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无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各公用燃气管道产权和使用管理企业、燃气管道安装、维修施工企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各级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树牢“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不折不扣、认认真真抓好公用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从业尽责的务实行动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服务于哈尔滨经济社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