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开 2017年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27.08.2015  14:12

  黑龙江日报8月27日讯 “到2017年,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县域内患者就诊率不低于90%,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26日,黑龙江省在方正县召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现场会,确定了从2015年至2017年的三年改革目标,从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等方面,对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

  本次会议确定的三年目标是,2015年,全省所有县(市)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以区域医疗卫生规划、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医院管理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6年,巩固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融合为一体。2017年,通过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

  其中,在从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特别提出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产业政策等方面,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品牌连锁等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可举办除政府办公立医院以外的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诊所。同时在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方面,将逐步建立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 技术服务价格。在保证基本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治疗(含中医类)等服务项目价格。

  会议再次强调,县级政府要承担主要投入责任,2015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根据公立医院运行实际情况予以保障。其中,省级财政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年度预算内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公立医院专项补助。

  副省长孙东生出席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