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三年内完成 司局级月均补贴1300元
17.07.2014 16:15
本文来源: 财政厅
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两个文件向社会公布,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
据悉,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方式是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本文来源: 财政厅
17.07.2014 16:15
故
事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审批规程(暂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公务用车
购置财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增补2018-2020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增补2018-2020年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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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