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从严治党形势会商会暨监督意见交换会 高继明检察长强调 充分运用会商成果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高质量发展

24.12.2020  16:09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严

  12月23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就从严治党形势分析暨交换监督意见召开第二次会商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纪委常委蔡洪生到会指导。

  全面从严治党会商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制度保障。今年年初,省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就贯彻落实这一制度共同出台了《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办法(试行)》,通过建立5项重要机制,保证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高质量发展。6月份,省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就落实5项机制进行了首次会商,今天是第二次会商。

  会上,省检察院办公室、干部部、机关党委、检务督察部按照部门职能分别汇报了协助省院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省检察院党组成员、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延旭从政治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巡视整改、改进司法作风、检察人员纪律建设、专项监督等6个方面,对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党组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客观评价,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年来,省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主体责任作为“牛鼻子”、把司法办案作为着力点、把法律监督作为着眼点、把作风整顿作为突破口,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我们一定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专题会商机制坚持好、落实好,通过会商机制,补齐工作短板,一以贯之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代表党组对省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

  “要紧紧牵住各级院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严起来、实起来、细起来,确保责任上肩、任务落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高继明检察长强调,各级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要经常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坚定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结合实际,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坚决堵塞漏洞。要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检即将在全国政法系统部署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要求,加强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革命传统、党性党规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各级院党组每年要安排廉洁从检专题学习,要把廉洁从检教育作为干部培训教学的必修课,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始终保持廉洁操守,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要深度融合内外部监督力量,强化对检察权的运行制约。 要习惯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要研究派驻监督与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措施办法,做到监督无死角、无盲区。要大力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充分发挥检务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司法督察、内部审计、追责惩戒等各种手段,对重要岗位、重要人员、重大案件、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做到监督全覆盖。

  要持续深化整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要紧盯“四风”在司法领域和检察工作中的新动向,从具体节点管起,尤其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要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正风肃纪,坚决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从各级院党组和班子成员做起,从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做起,以上率下、带头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带头反对和纠正“四风”,引领和带动广大检察干警持续改进作风、自觉接受党规党纪、检规检纪的规范和约束。

  省纪委常委蔡洪生对省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会商会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希望省检察院深刻领会派驻改革的实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派驻工作落实落地;要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充分运用会商结果,坚持全面整改、立即整改,实现“两个责任”的贯通协同、一体推进。

  在哈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省管干部,农垦、哈铁分院检察长,省检察院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