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及元旦
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黑粮明传〔2013〕24号
各市(地)、县(市)粮食局,省农垦总局粮食局,黑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谷粮食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直属粮库管理公司,黑龙江新良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天仓粮油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3〕48号)和《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3〕15号)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和企业全体人员认真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山东青岛中石化东黄管线爆炸事故汇报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克服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排查和治理各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确保今冬明春和“两节”期间生产安全。
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冬春季节和“两节”期间正值粮食收购旺季。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好人员培训,完善应急预案。一是突出抓好秋粮收购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作好秋粮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工作的通知》(黑粮储〔2013〕120号)要求,指导企业严格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确保生产作业安全。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储存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规范》,严格按规程组织作业,加强管理和防护,防止发生粮堆埋人、仓储设施倒塌、机械设备倾倒、烘干作业、粉尘爆炸、用电及火灾等事故。二是加快露天储粮防火改造,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13〕8号)要求,务于2014年1月20日前完成现有露天储粮囤垛用阻燃材料“穿衣戴帽”等防火改造工作。新搭建囤垛必须符合相关防火要求,确保消防安全。三是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对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的影响。一旦出现暴雪、大风,冻雨等极端恶劣天气,要重点关注“危仓老库”和储粮罩棚安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应对。
三、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黑龙江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粮展〔2013〕253号文件的通知》(黑粮办发〔2013〕51号)要求,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一看是否存在检查盲区和死角;二看查处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三看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和落实;四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春节前要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一次突击检查,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务求实效。各地有关单位要于2014年3月末前将“回头看”总结报告报省局。省局将不定时进行抽查。
四、切实做好值班值宿工作。节日期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宿工作,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值宿人员要到岗尽责,认真做好值班值宿登记,确保值守工作万无一失;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要强化对企业执行值班值宿制度的检查,加强夜间巡逻力量和频次。要加强信息反馈,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必须按《黑龙江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范》(黑政办发〔2012〕48号)要求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对节日期间值班值宿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擅离职守的单位,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451—53609874(工作时间)
0451—53609754(节假日和休息时间)
黑龙江省粮食局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