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壮大“新字号”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培育壮大“新字号”,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产品,培育全省经济增长新动力,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振兴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大智移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要发展;在既有国内总需求增长空间又有我省供给优势的领域集中发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城市楼宇经济,推动金融、物流、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旅游、健康养老、文体休闲等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市场消费点、就业拉动点,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和云计算向各行业融合渗透,培育融合发展、智能协同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1.培育大数据产业。推动全省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加快政府数据开发共享,发挥政府在大数据应用中的示范作用,带动大数据行业应用。
(1)编制全省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建设全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和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2)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化应用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提升政府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模式。
(3)积极推动大数据在农业、制造业、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医疗健康、社会保障、旅游、测绘地理信息等领域的应用,创新经营模式,实现智能生产,提升服务品质,催生新业态。支持大数据项目建设。支持哈尔滨市争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2.培育人工智能产业。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九研究所等高校和院所,加快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研发,推动人工智能在民生领域深度应用、在重点行业规模化应用。
(1)加快人工智能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加快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核心技术开发,重点突破图像识别、语音识别、大数据分析等关键技术,推动哈尔滨工业大学成立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创新平台和人工智能项目,实现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
(2)发展智能农业。研制农业智能传感与控制系统、智能化农业装备、农机田间作业自主系统等。建立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的智能农业信息遥感监测网络。建立典型农业大数据智能决策分析系统,开展智能农场试点示范。
(3)发展智能制造。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结合我省制造业发展需求,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支持省内企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发展智能可穿戴设备,推广智能技术在智能制造、机器人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强空间机器人、海洋机器人等特种机器人研发,参与国家智能机器人标准体系建设。
(4)推动智慧城市发展。构建城市智能化基础设施,发展智能建筑,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生命周期智能化。发展基于公有云平台的交通监控指挥调度系统,实现指挥调度、重点区域、路段交通监控指挥及应急联动。突破家用服务机器人、智能安防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等技术瓶颈,建设智能家居物联网应用平台。
(5)推进智能服务。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推动智能教育发展,利用智能技术加快推动教学模式创新,推广人工智能在教学、管理、资源建设等全流程应用。推行智能医疗,研发人机协同临床智能诊疗方案,研发骨骼整复机器人等为代表的医用机器人,创建智能手术机器人研究中心。建设智能就医服务系统,通过智能问答软件、手机APP等产品满足医院服务要求。建设智能养老社区和机构,构建安全便捷的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体系,加强老年人智能化产品研发,开发适合智能居家养老设备。
3.实施“互联网+”行动。实施好已出台的43个“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在各行业应用,打造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平台。
(1)第一产业,推动农业、畜牧业、林业各类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创业创新,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建设好全省1170个“互联网+”高标准绿色有机种植示范基地。
(2)第二产业,以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云大数据中心和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推动互联网技术应用向工业全产业链、全价值链集聚。推进“互联网+智能制造”,以电力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智能传感器与控制、智能检测为重点,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3)第三产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将“大米网”打造成为我省具有代表性的电子商务营销平台。每个市(地)都要分别建设1个具有代表性的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发展对俄跨境电子商务,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支持哈尔滨市设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大力发展旅游、健康养老等“互联网+”应用平台。
4.壮大云计算产业集群。建设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平台,促进云技术创新与应用。
(1)加快推进重点数据中心建设,争取国家大型数据灾备中心在我省落地。
(2)加快建设我省政务服务云平台。在哈尔滨、大庆和七台河3个信息惠民试点城市率先实现“一号、一窗、一网”。
(3)推动“工业云”和“研发设计云”项目建设,为企业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提供专业云服务。加快“食品安全云”项目建设,提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食品安全追溯服务。推动“测绘云”示范项目建设,为宏观决策、行业应用及公众地理空间载体服务。
(4)继续执行云计算电价优惠政策,降低云计算企业成本。
5.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宽带龙江”战略,到2020年,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力争高于国家平均水平。
(1)推进互联网进村入户,实现100%行政村光纤通达。大中城市家庭用户宽带100Mbps以上灵活选择。
(2)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实现4G网市区、县城、乡镇和行政村100%全覆盖,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3)推进无线局域网(WiFi)建设,实现热点公共区域免费全覆盖。
(4)推进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双向升级改造,建设全程全网、可管可控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推进电信、广播电视、互联网融合发展,完善三网融合业务系统及平台建设,加快广电、电信网络双向开放、业务双向进入。
(二)壮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及关键技术研发,以哈尔滨、大庆为重点,辐射带动牡丹江、鸡西、伊春、大兴安岭等地,重点发展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品和原料药、北药,培育干细胞和再生医学产业。
1.发展生物技术药物。依托哈尔滨、大庆等重点医药企业加快创制新型抗体、蛋白及多肽等生物药、适配子药物等品种,推动抗体/多肽—小分子偶联、生物大分子纯化、缓控释制剂、靶向制剂等技术实现突破,加快产业化进程。
2.发展化学药品和原料药。支持骨干企业发挥品种的市场优势,重点发展高端培南类、头孢类抗生素等大品种化学药,发展抗肿瘤强仿药物、心脑血管创新药物。
3.发展北药。巩固提升我省现有骨干中药品种的市场份额,开发心脑血管、清热解毒、儿科专用、骨科专用的多剂型现代中药。扩大道地中药材种植规模,加大名、优、特中药产品二次开发。推动中药生产标准化。
4.发展干细胞和再生医学产业。依托我省医疗、医药企业和院所,支持开展医学前沿领域研究,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型人类生物样本资源库,研发干细胞等生物治疗产品,探索开展遗传健康风险基因检测及肿瘤“液体活检”。
(三)加快发展高端装备产业。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围绕我省优势产业,争取承担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突破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增加技术储备,加快技术溢出,提升研发制造能力。
1.壮大机器人产业集群。增强我省机器人产业自主研发能力,掌握核心共性关键技术,加快产业化步伐,重点开发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产品,提高产业配套能力,打造国家重要的产业集群。
(1)推动创新平台建设。以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技术与系统、哈尔滨工程大学水下机器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为依托,承接更多国家机器人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工业机器人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交流伺服电机及驱动器、服务机器人高性能智能控制设备等关键零部件制造的技术瓶颈。
(2)做大做强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集团。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检测中心加快建设,开发焊接、涂装、码垛、装配等工业机器人,仿真假肢手、微创医疗等服务机器人,全力推进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集团先进机器人系统装备研发基地、单工位精密打磨系列工业机器人、国家焊接机器人数字化生产车间、机器人智能云平台、微创腹腔镜手术机器人等项目建设。支持通过产业链上下游的纵向合作以及相关企业的横向并购,快速提升企业整体规模水平。
(3)加快建设哈南机器人产业园区。打造机器人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生产、系统集成、工业软件设计开发,提高外围设备供应配套能力。
2.发展航空航天产业。大力推进哈尔滨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做大飞机制造产业,拓展航空服务,培育卫星激光通信、卫星应用产业。
(1)做大通用飞机制造业。巩固扩大现有直升机产品市场,着力发展新一代高原直升机等系列产品以及Y12系列飞机。着力发展航空传动、辅助动力装置、航电关键部件、减速传动系统。培育引进无人机企业,发展涵道式无人机、多旋翼无人机、固定翼无人机、单旋翼无人机。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七版)(2)拓展通用航空运营与服务。开展通用航空作业、试飞、停场等运营,开拓飞行培训、一站式航空维修、飞行模拟机体验、旅游服务等新业务。
(3)发展卫星激光通信。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技术与研发优势,加快建设全省空间激光通信研发基地,培育领军企业,围绕卫星激光通信网络和地面激光通信终端,积极拓展军民两用市场,开发空间大容量通信和空间互联网等业务。
(4)加快卫星技术应用产业发展。构建以北斗为主的多星座导航定位综合服务系统,推进在智慧农业、智慧林业、智慧城市、智能交通、跨境物流等领域应用。推动航空航天遥感数据和地理信息数据应用增值服务。
(5)建设好哈尔滨工业大学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项目,开展空间领域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并促进新材料、新装备等领域技术创新,吸引国内外学者和机构开展科研活动,打造全球知名的空间环境研究基地。
(6)发展微小应用卫星。发挥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技术优势,面对国土资源调查、农业监测、灾害应急等应用需求,开展模块化、低成本的微小卫星研究制造与商业化应用。
3.打造国家级轨道交通装备研发制造基地。发挥中国北车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铁路重载货车研发制造优势,巩固铁路货车产品市场,扩大制造铁路起重机、非标装备、特种集装箱规模,打造国家铁路货车研发制造基地。依托哈尔滨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铁路货车、城轨车辆、新型有轨电车的检修维保业务,建设哈尔滨轨道交通装备维修服务基地。
4.培育重型数控机床产业。发挥重型数控机床的骨干企业品牌效应,开发精密、智能、复合、多轴联运重型立车、卧车、铣床、镗床系列产品。发展远程诊断、在线监测、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延伸服务链条,扩大市场份额。依托我省机床量具刃具重点企业,开发高精度、高性能精密量仪、高精度数控刀具及工具系统,开发高力矩电机谱系。
(四)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发挥资源优势,加强规划引领和布局,加快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开拓国内外核电市场,发展核电装备产业。发挥技术和产业优势,构建完整的中小型燃气轮机研发制造体系。
1.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已经纳入国家规划的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利用盐碱地和矿区废弃地,实施光伏发电领跑行动,积极发展光伏发电扶贫,利用开发区、产业园区和大型工商企业等厂房建筑屋顶、个人建筑屋顶以及标准化养殖牧场舍室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支持中船重工集团第七○三研究所发展光热发电产业。按照国家布局规范支持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推进牡丹江干流莲花水电站以下江段、汤旺河干流、嫩江上游等梯级水电开发,加快荒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
2.打造清洁能源装备产业集群。以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为依托,重点开发反应堆压力容器、堆内构件、锻制一回路主管道和稳压器等设备,积极开发百万千瓦级核电装备大型铸锻件,提供全部核岛主设备锻件及低压半速整锻转子等常规岛大型铸锻件。以电站集团为依托,发展第三代百万千瓦级半转速核电汽轮发电机组及其本体辅机,研发CAP1400/1700汽轮发电机组,发展非能动余热排出热交换器、汽水分离再热器、高压加热器等辅助设备。以中船重工集团第七○三研究所为依托,打造国内一流的中小型燃气轮机制造基地,开展燃气轮机整机、进排气系统、热端部件、高温材料、综合控制、辅助设备等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重点发展5兆瓦、15兆瓦、33兆瓦级母型机,改进25兆瓦级工业燃气轮机。
(五)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发挥我省装备制造业优势,加强技术研发,提高我省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供给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抓住市场机遇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动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1.发展高效环保锅炉。依托省内骨干企业,开发自动控制、主辅机匹配优化、燃料品种适应、高效燃烧及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的高效环保锅炉。
2.发展高效电机系统。依托骨干企业,提高高效电动机的设计制造水平,加快高压变频、无功补偿等控制系统的技术研发、生产和应用。
3.积极推广新型建材。鼓励开发保温、隔热及防火性能好、使用寿命长的外墙保温材料、隔热门窗,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等建材应用,推广应用高分子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
4.推动余能回收利用。依托骨干企业,推动中低品位余热余压资源回收利用,加快炉渣、钢坯和钢材等余热回收利用技术开发,鼓励余热温差发电、新型相变储热材料等技术研发应用。
5.推动污水处理技术发展。依托骨干企业,提高高寒高纬度地区污水脱氮除磷深度处理、饮用水微污染去除、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水平,开发适合中小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促进污水处理产业发展。
6.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支持公共机构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培育一批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鼓励发展环保服务总承包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推进环保治理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发展环境咨询服务业,探索合同环境服务等新兴环境服务模式。
(六)发展新材料产业。壮大石墨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高性能合金材料、黑色金属合金材料,培育3D打印产业。
1.优化石墨资源配置。加快省内石墨采选企业整合重组,带动产业集聚,以探采加一体化招标方式把石墨资源配置给技术先进、产品先进的战略投资者。
2.实施好石墨烯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计划。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重点院校研究团队和骨干企业,突破大批量石墨烯薄膜核心技术,实现石墨烯规模化生产。加大石墨烯应用研究,开发市场适用的石墨烯产品,加快石墨烯散热片、电磁隐身石墨烯复合材料等新产品的产业化。
3.大力发展石墨高端产品。围绕负极材料、密封材料和硬质材料产业链,重点发展高纯石墨、负极材料、可膨胀石墨、密封散热材料、金刚砂等石墨高端产品。
4.发展合金材料。依托骨干企业,着力发展高性能铝合金、镁合金和钛合金,开发轻量化技术,推广节能化应用。发挥我省高品质特钢优势,发展用于高效节能电机、高端发动机、高端精密机床、高档汽车等装备关键零部件材料。
5.发展增材制造(3D打印)产业。落实黑龙江省增材制造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科研创新团队与企业家合作,通过项目运作,发展金属粉末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开发增材制造装备。在航空发动机、医学临床等领域推广应用增材制造。
6.打造铝合金轻量化制造产业。引进国际领先的轻量化制造技术及工艺,依托省科学院组建轻量化制造中英联合实验室,结合我省装备制造业优势资源,搭建技术研发与公共服务平台,开发铝合金成型关键技术工艺研发和成型材料,发展高性能铝合金零部件生产加工设备,面向汽车、铁路货车、特种装备等行业开展应用示范和重点推广。
(七)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抓住新能源汽车消费增长的市场机遇,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业。
1.制定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统筹新能源汽车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及动力电池材料等零部件项目建设,完善政策体系,完善行业管理制度。
2.发展新能源汽车。积极争取国家将我省更多的城市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推动传统汽车生产企业向新能源汽车领域拓展,做大现有新能源汽车企业,引进新能源汽车战略投资者。
3.发展动力电池。加快锂离子负极材料项目和天然石墨复合车用负极材料等项目建设。依托重点企业,面对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着力突破电池成组和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动力电池产品。培育引进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动力电池龙头企业。
4.建设充电设施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市场主导的原则,加快推进以公交为突破口的公共服务领域、居民区、单位内部停车场等充电设施建设,努力构建满足需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的充电设施体系。
(八)培育数字创意产业。以数字技术和先进理念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文化科技深度融合。
1.推广数字艺术呈现方式。依托黑龙江省虚拟现实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全息成像、裸眼三维图形显示(裸眼3D)、交互娱乐引擎开发、文化资源数字化处理、互动影视等核心技术发展应用。
2.开发数字创意旅游产品。在旅游推广和服务中应用虚拟现实(VR)等新技术和新模式,提升旅游产品、新型地图产品开发和旅游服务设计的文化内涵和数字化水平。挖掘创意“三农”发展潜力,引入数字创意提高休闲农业创意水平,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乡村文化开发,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3.发展动漫产业。依托黑龙江省动漫产业基地,培育和引入骨干企业,吸引资金和人才,培育龙江动漫品牌,构建动漫作品及衍生品生产销售链条。
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一)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引导企业分离外包核心业务,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产业素质和产品附加值显著提升。
1.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把创新创业放在楼宇里,解决冬季生产活动受限问题,培育市场主体,创造经济活动,提高楼宇经济效益。
(1)优化楼宇经济布局。合理布局楼宇经济功能区块,强化“组团”理念,促进商务楼宇集聚。明确商圈、商务密集区、开发区、产业园区和科技园区等功能区块楼宇经济发展重点。加强楼宇项目选址定点、产业定位、整体设计、物业管理等规划引导,合理搭配不同类型楼宇比例。
(2)加快楼宇经济开发建设。以哈尔滨和大庆为重点区域,依托现有商圈和写字楼,实施整合改造提升行动,适度开发建设一批智能化程度高、配套完善、管理成熟的特色商务楼宇。以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地为拓展区域,发挥高新区作用,整合集聚创新创业资源,带动区域楼宇经济建设。鼓励利用存量商品房、厂房等资源,改造或开发商业地产,提供楼宇经济载体。
(3)提升楼宇经济集聚效应。在巩固发展已有孵化器基础上,支持市(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利用商务楼宇和政府系统非办公类场所,创办或联合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引导科技型企业入驻的写字楼、出租楼宇、大型物业向科技孵化器转型发展。定期组织面向大型央企、知名民营企业和跨国公司的招商活动,提高商务楼宇企业入驻率。
(4)搭建楼宇经济服务平台。鼓励设立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商务楼宇业主和入驻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工商、税务等综合性服务。创建物业管理平台,提升商务楼宇管理品质,打造商务楼宇品牌。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宽带信息网络、数据交换中心和应用服务系统。
2.加快发展金融业。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发展金融组织,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着重提高金融服务和创新能力。
(1)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做优主业、做精专业,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做大做强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动组建民营银行,力争设立1家民营银行。加快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扩大村镇银行覆盖面,争取每个县(市)都有1家农村商业银行和1家村镇银行。引入外埠证券、期货、私募基金公司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拓展业务。支持阳光农业互保公司发展,推动组建地方农业保险公司。
(2)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哈尔滨区域性金融中心,抓好地方金融改革,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增强金融业综合实力、辐射带动力和资源配置力。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促进银企合作。完善产权交易平台,拓展和延伸金融综合服务功能。引导保险资金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增强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金融服务能力。
(3)推动直接融资。发挥省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本市场增信优势,为开展直接融资的企业提供担保增信。大力培育、深入挖掘企业资源,推进更多企业上市、挂牌,发行债券融资。引导上市企业利用好资本市场功能,提升资本运作能力,通过再融资等方式做大做强。吸引有实力的各类股权基金来我省投资。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撬动作用,采取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匹配放大投入及市场化募集方式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推动PPP资产证券化。
3.加快发展商贸物流业。推广应用物流新技术、新设施、新装备,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建立完善商贸物流服务体系。
(1)推进共同配送发展。以哈尔滨全国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城市为依托,推进城市共同配送示范工程。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开展供应商管理库存、准时配送等智能化服务,支持传统仓储企业转型,向配送运营中心和专业化、规模化第三方物流发展。
(2)推进冷链物流建设。培育发展冷链物流园区和跨区域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农产品冷链批发市场、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批发零售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发展“农超对接”直采直供等农产品、药品产供销一体化冷链物流联盟。支持各类企业建设冷链物流设施,完善流程管理和标准对接。
(3)发展电子商务物流。推动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鼓励物流、快递、商业等企业利用现有商贸物流园区、专业物流中心、城乡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资源,与电子商务企业融合发展。完善电子商务物流园区(基地)、快递转运分拣中心一体化服务功能。
(4)推动国际物流发展。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以哈尔滨等中心城市和黑河、绥芬河等口岸城市为重点,推进国际物流通道、口岸物流基础设施和国际货运枢纽建设。发挥绥芬河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作用。鼓励国内物流企业同国际先进物流企业合作,培育和引进一批国际货代企业,促进海外服务网络建设。
4.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积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
(1)发展研发设计服务。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加强新产品开发设计及以装备、软件、在线服务为一体的集成设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与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合作。支持各类创新载体提升面向产业的研发服务能力。支持产业联盟开展协同创新,推动研发机构面向产业集群开展共性技术研发。
(2)技术转移转化服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网络信息技术改造提升技术市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鼓励探索科技成果竞价(拍卖)与技术供需对接、交流、展示、洽谈等多种方式结合的技术交易模式。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加强中试基础条件建设。
(3)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推进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校准等服务,培育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检疫、认证等第三方技术服务。
(4)科技咨询服务。大力发展创新战略研究、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竞争情报等科技咨询服务。推进科技信息服务发展,以科技情报分析、科技查新评估、科技文献检索传递等为重点,加强科技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开发和利用。
5.推进商务咨询服务业发展。丰富商务咨询产品模式,提升产业发展素质,促进商务咨询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
(1)突出重点服务领域。引导商务咨询企业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大力发展战略规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管理咨询等提升产业发展素质的咨询服务,积极发展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
(2)拓展专业化服务领域。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开展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应用系统解决方案和信息安全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发展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培育知识产权转化、投融资等市场化服务。
(3)建立商务咨询行业人才信息库。引进一批商务咨询行业专业人才,重点引进一批针对俄罗斯等国家商务咨询行业人才,培育一批商务咨询行业人才,加强对现有从业人员的培训,对行业人才实行信息库动态管理。
6.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业。立足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基础,促进企业优化生产流程、突出核心业务,提高服务外包水平。
(1)推进服务外包重点领域发展。大力发展工业研发和油化技术服务外包,积极承接工业制造、医疗等相关产业的服务外包;发展金融、保险后台业务和呼叫业务;发展云服务平台业务。
(2)推动示范引领联动发展。发挥哈尔滨、大庆2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引领作用,促进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及口岸城市联动和差异化发展。以哈尔滨市“中国云谷”、科技创新城、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为产业集聚区,加快开拓外包市场。
7.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
(1)支持人力资源队伍整体水平提升。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在申报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科研立项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引导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从事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等领域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等高层次人才给予重点支持。
(2)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结合产业特点、企业需求,引导高校和职业院校加快相关学科、专业领军人才培育和人才培养。扶持技工院校服务类专业建设,重点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成果创新。
(二)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挖掘生态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旅游、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
1.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大力发展冰雪游、森林游、边境游、湿地游、避暑游,推动文化、体育、时尚、健康养老与旅游融合发展,建设全国一流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夏季健康养老基地。
(1)加强夏季旅游产品供给。以需求为导向,丰富全省旅游产品,重点打造展示龙江森林、湿地、湖泊等自然景观的生态观光式产品,依托自然景观和生态条件的体验参与类产品,基于森林生态形成的避暑养生功能性产品,以及休闲类产品。开发自驾游、低空飞行游等新兴业态。
(2)大力发展冰雪旅游。推动冰雪旅游发展,重点建设哈尔滨都市时尚冰雪旅游区、哈尔滨—亚布力—雪乡—镜泊湖滑雪旅游度假带、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五大连池冷热矿泉冰雪旅游带、哈尔滨—伊春—逊克森林冰雪旅游带、哈尔滨—漠河极寒冰雪旅游带。注重冰雪旅游产品开发,加强景点景观及滑雪场建设,开发与冰雪相关联的旅游文化纪念品。发挥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哈尔滨太阳岛雪博会、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中国雪乡等品牌优势,打造全国冰雪旅游首选目的地。
(3)加强旅游整体品牌和旅游产品宣传。完善市场营销体系,建立线上线下营销平台,强化市(地)系统化集成营销及景区具体项目营销,深化与全国重要目标客源市场的媒体、旅行社OTA合作,提高黑龙江旅游竞争力和影响力。大力开发利用“互联网+”营销产品,运用虚拟现实(VR)技术,推介哈尔滨中央大街、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等重点景区景点,借助新媒体开发散客市场。
(4)加快旅游市场诚信建设。逐步建设覆盖全省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旅游征信系统,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引导和促进会员企业诚信经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维护龙江旅游品牌和形象。
2.加快发展养老健康产业。发挥整体生态化优势,推动养老健康产业发展,建立和不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
(1)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实用、方便原则,兼顾旅游、健康及生态食品供给的组合,使养老服务设施与森林、湿地保持合理距离,确保基础设施便利。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着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构建“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新模式,支持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向社区老人延伸服务,鼓励利用家庭资源开展为老服务。推动“互联网+”与居家养老相结合。
(2)促进“候鸟式”养老产业发展。加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突出森林氧吧、绿色生态食品配餐、老年病防治三大特色,进一步叫响夏季养老在龙江的独特品牌。推广“南病北治,北药南用”服务工作。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鼓励三级中医医院和边境口岸中医医院开展接待旅游的中医保健、养生体验和康复等服务项目。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等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建设特色森林康养基地。
(3)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扶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闲置医疗资源转型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和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将养老中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政策报销范围。
3.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按市场规律挖掘组织文化元素,注重规模效益,支持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实现更大发展。
(1)壮大文化产业规模。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新闻传媒、出版发行、包装印刷、演艺娱乐、影视制作、动漫游戏、工艺美术等行业,推进黑龙江出版集团、黑龙江省演艺集团、黑龙江广播电视传媒网络集团、黑龙江广播影视传媒集团、黑龙江龙江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文化产业控股投资集团、哈尔滨文化旅游集团等文化企业发展,对接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推动传媒业融合发展,打造融媒体平台,培育大型传媒集团。
(2)完善文化产品市场。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方式,完善多层次文化产品市场。支持图书报刊、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艺术品等传统文化业态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建设新型文化市场业态。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和社会力量深度合作,创作生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适应市场需要、满足现代消费需求的优秀文化创意产品。支持发展连锁经营、电子票务、演出院线等现代文化产品流通组织和流通体系。
(3)推动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旅游融合,提升我省面向市场的演艺剧目创制水平和演出水准,组织策划、丰富完善哈尔滨大剧院、哈尔滨音乐厅、哈尔滨犹太老会堂音乐厅系列驻场演出,提升哈尔滨“音乐之城”艺术魅力。办好哈尔滨音乐大赛、国际标准舞大赛和俄罗斯艺术周等国际交流活动。在重点旅游景区推出有吸引力的驻场演出。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4.大力发展体育产业。着力发现多样性健身健康需求,充分挖掘优势资源,发挥竞争优势,重点发力,推动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1)充分展示冰雪赛事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组织专业人士和市场主体对冰雪活动进行整体性、系统化开发、设计和推广。抓住2022年北京—张家口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机遇,办好冰雪季国际和国家级赛事。用好与国家体育总局合办的创意大赛成果,集中开发一批户外冰雪活动产品。
(2)增强夏季体育运动参与性和吸引力。充分利用黑龙江夏季整体生态化优势,系统集成全省举办的马拉松、森林穿越、山地自行车、摩托艇、赛艇、体育舞蹈等专业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借助各种传媒刻画黑龙江夏季避暑胜地的突出优势。
(3)延伸体育产业链条。加强与俱乐部等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形成更多的市场化体育产品服务。推动培训和体育教育产业发展。设立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体育频道,推动重大赛事活动广泛传播。推动体育要素与资本市场结合,做好优势领域体育产品制造。积极引进冰雪装备制造知名企业,大力发展冰雪装备制造业。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市场化运营,利用“互联网+”等手段提高场馆利用率。
(4)谋划发展电子竞技产业。建立联赛俱乐部,培养职业化电竞从业者,发展电竞产品研发、赛事运营、人才培训等相关服务业态。
四、保障措施
(一)探索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强化信用约束和协同监管。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业态发展。按照包容发展的原则,调整优化准入标准,创新监管方式,鼓励商业模式创新。针对劳动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新问题,建立政府、平台、行业组织、劳动者、消费者共同参与的规则协商、利益分配和权益保障新机制。
(二)优化发展环境。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着力解决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全面简政放权,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放开竞争性经营行业和投资领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全面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降低企业成本。强化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作用,严厉查处破坏“新字号”产业发展环境行为。
(三)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省、市、县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形成覆盖全省、上联国家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事项的目录、内容和流程,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层级审批,提高政务服务工作协同性。凡涉企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建立常态化公众参与机制,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通过网上建议、评议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持续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工作。优化对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多证合一”改革。
(四)加快制度政策动态调整。加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清理工作,统筹推进修改、废止阻碍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规定。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公开全省税收执法权力清单目录和责任清单目录,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行联合激励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震慑违法侵权行为。完善新业态就业保障政策,研究适应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不同特点的多元化保险办法,探索建立更灵活、更人性化的社保申办申领和转移接续等经办管理服务模式,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研究以个人身份跨户籍所在地参保办法,探索建立新就业用工形式从业人员职业伤害的保险办法。
(五)激发新生产要素流动活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企业家发展的良好环境,激励勇于创新、敢于拼搏的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创新收益和财产权。实施“龙江千名企业家培育计划”和“龙江企业家发展计划”,引导企业家转变观念,掌握行业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帮助企业家提升素质能力,提升我省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探索设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人才培养基金,建立企业人才库、完善人才培养交流平台,建立有利于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体制机制。按照市场规则,优化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流程和办法,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推动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以及股权和分红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等6项中关村试点政策。鼓励“新字号”企业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加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落实好人才引进各项政策。
(六)落实人才创新激励机制。落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好“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落实好“新字号”领域高层次人才科研经费补贴、安家费等支持政策。对入选“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的“新字号”企业人员,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加强和改进人才服务,建立我省“新字号”高端人才库。通过股权期权激励,鼓励科技人才靠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致富。落实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期权激励等政策,让领衔科技专家有更多技术路线决策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动权。转化职务科技成果所获得股权或净收益的30%~90%可以用于奖励有关科技人员,让科技人员实现“一朝致富”。加快“新字号”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推动行业、企业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健全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支持“新字号”企业参加首席技师选拔,对当选首席技师的,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新字号”领域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省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被评选为“龙江大工匠”和“龙江技术能手”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和1万元奖励。
(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城镇转移就业职工4支队伍创新创业,培育壮大“新字号”。建设好哈尔滨新区、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实施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支持科技成果的引进、培育和产业化。支持“新字号”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智能制造、工业强基、服务型制造、绿色制造等专项,按获得国家财政资金实际支持额度的10%、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标准予以资助。对科技成果产业化、生产经济效益较好的“新字号”科技型企业,按照上一年研发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研发投入后补助,后补助资金由省、市联合出资,各占50%。鼓励“新字号”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大型展会活动,参会所需费用由省级财政以直接或间接形式给予支持和补贴,单户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5万元。启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意愿,降低准入门槛,提供创业场所,发挥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公司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农民市场意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市场众筹、私人定制等销售模式,开辟互联网创业新途径,建设农民创业示范基地。优先安排自主创业的转岗职工入驻当地城镇转移就业职工创业孵化基地,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城镇转移就业职工创办企业给予为期2年、最高额度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免费培训。
(八)加快发展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将清理出的政府闲置资产优先用于建设“新字号”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各级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行业领军企业等,利用自身条件或闲置资产,创办和联合建立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建立孵化绩效与政府补贴联动机制,不断加大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后补助力度。支持“新字号”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对国家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工程)实验室和企业院士工作站,每年择优遴选一批在成果转化中发挥突出作用的,每个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九)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设立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母基金。扩大省科技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规模,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我省“新字号”发展。构建政府投入、金融机构投入和市场化募集的多元化投资体系。“新字号”企业以租赁方式购买设备的,所在地政府可给予一定贴息补助。建立投资风险补偿机制,给予投资于我省“新字号”企业的机构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或补助。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地)设立创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初创期、种子期“新字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符合《黑龙江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且设备投资在2000万元(含)以上,建成并全部投产的“新字号”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设备投资补助的支持方式,按项目购置设备总额给予3%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认定的“新字号”企业“数字化”(智能)车间,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年内投产的“新字号”省重点工业产业项目,按照投产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给予不超过5%贴息,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对投产当年利用自有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不超过3%补助,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新字号”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加大贷款贴息支持,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以上的“新字号”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十)强化金融支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字号”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办理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引导金融机构降低贴现利率。建立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合作机制,为我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提供便利。引导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对“新字号”领域创新创业项目实施产业整合、优化布局。鼓励企业多元化融资,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等直接融资工具,对成功发行的企业,省级财政按发行额2.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充分发挥省工业投资基金等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对符合投向的“新字号”领域创新型企业给予支持。探索债贷组合、投贷联动、融资租赁、产业链融资以及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等适合创新型企业的特色金融服务。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商标权价值评估,支持以商标品牌为资产进行参股控股、重组合并。充分发挥政策性、政府性担保机构作用,降低担保费用,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3。发挥好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省级再担保机构作用。积极引导保险资金参与创业投资。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省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和借壳上市,以及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上市融资2亿元以上)的,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十一)提供土地保障。各地要通过按照规定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清理盘活闲置土地、年度用地计划倾斜等途径,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提高园区承载能力,为“新字号”项目落地提供载体。划拨土地上的空闲工业厂房、仓库用于兴办养老、物流、电子商务、通用航空、旅游、文化创意等新产业新业态,5年内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中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论证后可仍按工业用途管理。已出让的工业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增加建筑容积率或利用地下空间的,不增收土地价款。
(十二)加强组织协调。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开展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新字号”发展形势分析,研究协调“新字号”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和监测体系,及时汇总发布全省“新字号”发展情况,为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为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加强向先进地区学习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开阔视野,吸收借鉴可复制的模式。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培育壮大“新字号”。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