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出生缺陷预防集中宣传活动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残联,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计生委、残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残联: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宣传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开展2016年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16〕960 号)要求,省生计生委、省残联决定在全省开展出生缺陷预防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16年9月18日至9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防治出生缺陷,生命健康启航。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围绕结婚、孕育等关键环节,广泛普及出生缺陷防治和残疾预防科学知识,增强群众优生意识,引导群众主动接受出生缺陷防治服务,预防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和残疾发生。
(二)宣传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预防的系列惠民政策及措施,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障政策,医疗救治及康复政策等措施为主,引导群众知晓出生缺陷防治服务,从而提高残疾儿童救治和康复水平。
(三)结合两孩政策实施后,高龄产妇增多、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增加的现状,针对再生育夫妇开展风险防范知识宣传,引导夫妇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预防出生缺陷,孕育健康宝宝。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卫生计生、残联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宣传活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两部门联系群众、服务百姓、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增强活动实效。各地围绕主题、突出重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普及科学知识,传播防治措施。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参与互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实现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工作常态化。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联系人:杨杰
联系电话:87257026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联系人:赵妍莉
联系电话:58775622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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