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公告

24.08.2018  22:5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相关要求,现就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合法运营机构公告如下:

  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合法运营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相关活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