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林区法院召开2016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28.09.2016  03:04

  9月22日 ,兴隆林区法院召开了2016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主要是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以来,兴隆林区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更好的对该司法解释进行法律适用。

  近三年来,兴隆林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理的关于民间借贷的案件39件,标的额达到了1200多万元,其中个案标的额最高达到了400万元,兴隆林区法院借助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此类案件的社会影响、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一次普法宣传,对林区社会民间借贷司法环境的良好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会上,由兴隆林区法院民事二庭助理审判员迟雪莲进行了通报发言。发言主要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三十三个条文中关于民间借贷的界定、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与管辖、民间借贷案件涉及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交叉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民间借贷合同与买卖合同混合情形的认定、企业间借贷的效力、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等八个主要方面的内容进行通报。

  发布会受到了来自兴隆林业局司法局和各企、事业单位业的关注,林业局宣传部、政法委、街道办以及有关个体、私营业主代表和该院的部分人民陪审员受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林业局广播电视局对新闻发布会进行了全面宣传报道。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兴隆林区法院向广大林区百姓传递了最新的法律资讯,使百姓能够知法、懂法最终学会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切身利益,同时对进一步规范林区范围内的民间借贷司法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