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林区院规范司法行为在真严实中赢得新进展

11.11.2015  10:32

规范司法活动以来,兴隆林区院坚持用踏实的工作作风和严明的工作纪律规范自身建设,不断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引入纵深。

针对卷宗制作相关部门要求不统一、不明确,导致执法行为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围绕受案、立案、提讯、审理、文书制作、送达和判决等关键流程节点,制作出了职务犯罪侦查卷、侦查监督卷、公诉卷各类规范化“卷宗模板”。对制作前的审查事项、制作流程及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确保了卷宗模板标准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将卷宗质量评查纳入案件管理流程体系和绩效管理当中,通过上级检查组检查和不定期抽取各部门卷宗,从实体到程序,从法律文书制作到卷宗整理进行评查,归纳总结,形成《执法质量评查报告》,找出共性问题和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通过规范、分析、总结、整改,使每一本案卷装订整齐、规整,标准统一,连电子印章盖的部位等一些细节问题都做到准确一致。

把深化检务公开作为接受外部监督,打造阳光检察、促进规范司法的一条主要途径来抓。通过检察长接待日邀请林业局多方人士检查参观指导检察工作,通过座谈、走访、救助等形式宣传检察工作,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营造了人民群众关注检察、了解检察、支持检察的良好氛围。为了实现检务公开全覆盖,把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检察室,通过在兴隆、乌鸦泡地区检察室以及山上林场所开展法制宣传、送法下基层活动,帮助基层解决法律问题,加深了居民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也开拓了案件线索发现渠道。

及时将案件全部纳入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充分发挥案管中心案件审查、分流,流程监督和警示作用,在文书制作、印章使用等方面强化规范,自侦部门在侦查活动中全部使用执法仪,侦查讯问环节全面落实“双录”制度,切实使办案工作不断细化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