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女子火车站内候车 背对着火车被刮碰致死

26.08.2016  09:33

  2015年12月5日10时14分,女性受害人罗某丽在哈尔滨铁路局滨绥线帽儿山站内被53559次货运列车刮碰致死。罗某丽亲属罗某荣等四人认为哈尔滨铁路局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及警示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扶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7万余元。被告哈尔滨铁路局辩称,事故地点帽儿山车站为四等站,按规定属半封闭车站。通过机车监控视频显示,受害人罗某丽在列车接近时一直背对列车站在线路旁边,机车监控数据显示,列车在接近罗某丽前多次鸣笛示警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认为其在事故中已充分尽到安全管理及警示义务,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办案法官在公开开庭审理并查清了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向罗某荣等四人阐明,罗某丽擅自穿越铁路车站,在列车靠近并鸣笛时仍未避让,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最终哈尔滨铁路局与罗某荣等四名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哈尔滨铁路局支付各项赔偿金共计26万元。

  □劲彪新闻记者史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