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设立融资租赁业发展基金

14.02.2016  12:05

  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13日专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决定设立融资租赁业发展基金,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融资及其他增值服务,引导民间资本加大对融资租赁业投入,支持融资租赁业加快发展壮大。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现代交易方式,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是与实体经济联结最为密切的融资手段,在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融资租赁业已经成为我国现代服务业的新兴领域和重要组成部分。

  据介绍,内蒙古将利用发展基金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空运、汽运等交通运输业融资租赁服务,在海关监管区探索飞机融资租赁业务,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等领域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充电配套设施业务,在传统融资租赁领域做大做强工程机械业务。

  内蒙古还支持融资租赁公司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租赁服务,参与城乡公用事业、污水垃圾处理、环境治理、广播通信、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面向养殖大户、种植大户、家庭农牧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租赁业务,拓展居民家庭消费品和文化产业融资租赁市场。

  据了解,内蒙古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与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发长租短贷、租赁保理、租赁信托、租赁保险、租赁担保等创新型产品,增强融资租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探索融资租赁服务供应链金融的融资租赁模式,发展集融资租赁、保理、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融资租赁业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