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出台四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26.11.2014  16:34

为实施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全面建立健全单位岗位廉政风险责任,黑龙江省财政厅依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研究出台了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医院系统、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四项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应用指引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规范解读部分,提出各项经济活动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基本要求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第二部分为指引图表部分,绘制了各项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图,以表格的形式对流程节点进行了描述,对业务流程的风险点、控制点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为参考制度样本,提供了每项经济业务的管理办法、制度等,供各行政事业单位借鉴。指引还附录了内部控制相关规章制度目录,包括现行与内部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上述四项指引的出台为各单位建立并应用内部控制规范提供了标准和遵循,对进一步深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具有现实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