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机构建设和体制建设

12.08.2015  13:29

   

  绘图:刘念 

  7月23日,财政部、农业部和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今天召开这个会议,既是学习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部署有关工作,也标志着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正式启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融资担保发展工作。去年12月2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发展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马凯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融资担保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风险高、收益低,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政府必须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这次国务院会议在充分肯定融资担保重要作用的同时,明确了融资担保的准公共产品属性,指明了下一步发展方向,行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会后,各省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对融资担保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在行业规划、机构发展、政策扶持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融资担保发展的政策措施。为科学规划和布局行业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路线图,银监会牵头起草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已于近期正式上报国务院。此次由财政部、农业部和银监会共同决定建立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担保会议提出的“有针对性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的重要举措之一。

  财政扶持政策在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为一是扶持资金较为分散、难以形成合力;二是主要以补贴、奖励等方式直接扶持企业,扶持效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此次《指导意见》要求把支持“三农”的财政扶持资金集中起来建设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就是把“死钱”、“零钱”、“碎钱”整合起来,变成了“活钱”、“整钱”。这是新常态下创新财政支农机制,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融资担保体系得到长足发展:截至2014年末,全行业共有法人机构7898家;行业实收资本达到9255亿元,其中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机构有75家。

  农业信贷担保是融资担保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建立财政支持下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有利于优化融资担保体系的结构和功能,有利于缓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银监会一直高度重视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持续深化差异化监管政策,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服务“三农”力度,确保涉农信贷的稳定增长,推动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机构网点布局。同时,作为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银监会积极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强服务“三农”力度。2014年,联席会议印发了《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并联合农业部专门就担保服务“三农”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我们应该认识到,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做好机构建设,也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财政、农业、银监、地方监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都要相互支持、通力协作。为此,我提四点希望:

  一是希望地方政府发挥重要支持作用,保障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高效运作。地方政府要通过控股或新设的方式,以省级和符合条件的地市级为重点,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使其成为服务农业的主力军;并积极探索建立商业可持续的银担合作模式。

  二是希望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是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关键。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经营好信用、管理好风险、承担好责任,维护好信誉;要坚守融资担保主业,发挥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接地气”的优势,并结合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趋势,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为农业发展提供丰富的产品和优质服务,形成核心竞争力。

  三是希望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政府政策导向,按照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扩大银担合作业务规模和深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合作,合理分担风险;要有效控制风险,科学确定保证金、担保倍数和贷款利率水平;要改进绩效考核和风险问责机制,提高对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要优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信贷审批效率。

  四是希望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始终重视风险防范工作。防控风险是融资担保行业的永恒主题。现阶段,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还会有更多风险浮出水面。要充分认识融资担保风险的复杂性、突发性和传染性,认真研究风险的导火索、引爆点、影响面,加强研判和预警,掌握防范风险的主动性;对于已出现的风险,要妥善处置,讲究处置的方法,不处置有风险,如果处置不当还会引发新的风险。总之一句话,就是要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开局之年,我们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担保会议精神,按照克强总理批示和马凯副总理讲话要求,密切配合,群策群力,攻坚克难,认真做好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共同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