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23.07.2015  11:35

  农业资源环境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物质基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保障。当前,我国农业资源环境形势不容乐观,面临诸多严峻挑战,必须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努力推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利用工作不断上新台阶。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紧紧围绕服务现代农业建设,不断加大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不断 强化顶层设计与体系能力建设。 农业部牵头编制印发了《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等文件,明确了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总体思路,提出了“一控两减三基本”的工作目标。同时,形成了四级农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初步构建了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建成了国家、省、市、县的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等,不断提升监测能力。如湖南省在治理重金属污染耕地过程中,采取逐步加密、分级、分区域组织开展稻米重金属和产区土壤重金属污染“一对一”普查监测的方法,累计调查取样10万多个,摸清了长株潭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和稻米重金属超标分布区域、面积和程度。根据重金属污染程度的不同,实行分区治理。

   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大力推进化肥农药科学施用。 全面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深入实施绿色防控,开展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试点建设,特别是在2015年初,还启动实施了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二是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启动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工程。浙江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作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指导监督全省1万多家年存栏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逐场逐户制定治理方案,采取生态消纳、工业化治理和截污纳管等方式进行治理,到今年6月底,完成率87.4%。 三是深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启动京津冀地区镇域级秸秆全量化利用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秸秆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四是着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 配合国家标准委开展地膜标准修订工作,连续4年实施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在西北、华北地区安排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补助资金,启动实施可降解地膜对比试验。

   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加强产地环境安全管理。 制定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产地环境国家和行业标准120余项,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安全监管提供有力保障。二 是实施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2012年启动实施覆盖全国16.23亿亩耕地、130余万个样点的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并布局了15.2万个国控长期定位监测点,建立了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建设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区9处,在重度污染区实施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 三是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重点针对“镉大米”问题,印发了《稻田重金属镉污染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和《稻米镉污染超标产区种植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农业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在耕地资源保护上,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行动,不断强化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实施盐碱化、涝渍化等中低产田改造。 在农业水资源利用上, 实施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和农田节水技术示范项目,推进节水工程改造,加快农业高效节水体系建设。 在草原生态保护上, 推行基本草原保护、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有计划地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草原生态恢复加快。 在渔业资源养护上, 加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大力实施增殖放流,严格执行休渔禁渔制度。 在农业物种资源保护上, 建立种质资源库、保护区和保护地相结合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抢救性收集,保存农业野生植物资源3万多份,建成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168处。出台了《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名录(第一批)》,推进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建设,切实做好外来入侵物种灭除和应急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