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非农户口 哈尔滨户口统一为居民家庭户

27.07.2016  04:38

  昨天,原呼兰区的居民张百志来到道里公安分局正阳河派出所办理落户,当核实了购房合同、身份证等信息后,户籍员郭佳很快为他们一家三口打印出了一 本新户口本。看着常住人口登记卡上,原先左上角位置填写的“农业家庭户”更改为“居民家庭户”,张百志满意地笑了。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哈市城乡“一元 化”户口政策已实行,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今后将统一变更为居民家庭户口。

  郭佳告诉记者,原来哈市范围内的农业户口要落户到市区城市户口,要像外地人一样走“三投靠”或者购房落户,而且购房还要有资金标准的限制,并且 需要市公安局审批才能给落户,现在实行城乡“一元化”户口后,购房没有资金限制了,也不需要市公安局审批,只要材料齐全,几分钟就办完了。“一元化”户口 簿和原户口簿外观没有区别,只是原来写着“农业家庭户”和“非农业家庭户”的,一律统一为“居民家庭户”。

  据了解,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从今年3月1日起,在市域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突出户籍对人口的登记管理功能。群众可自愿到公安派出所更换居民户口簿。

  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村户籍人口不改变其原村经济合作组织成员身份,不改变其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原有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