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农垦法院实行执行权利义务告知书制度

18.05.2017  16:28

    红兴隆农垦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规定》制定了《申请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并于3月份全面实行。

    每份权利义务告知书都由具体权利、义务两部分组成:申请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涉及了权利、义务和执行风险提示;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分为权利、义务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权利义务告知书不仅增强了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力,促使其主动履行、配合履行;也增强了申请执行人对执行程序与方法的认同感;更增强了执行干警接受监督意识,使整个执行活动都处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的监督下;可以促使主动履行率上升,执行投诉率下降的良好局面;可以确保执行活动公开、公正、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