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农委强化推进措施促进农机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
我市已建现代农机合作社80个,其中:旱田合作社66个,水田合作社14个。80个合作社共投入建设资金8.52亿元,其中:农机装备总投资7.23亿元,场库棚投入1.29亿元。农机装备总投资中,省投4.338亿元,农民自筹2.892亿元。今年省批准新建19个,其中,旱田7个,水田12个,国投7620万元,自筹5080万元。 全市80个农机合作社拥有拖拉机619台,收获机969台,播种机209台,深松机103台,联合深松机284台,其它农机具628台。
1、农机装备管理情况。每个合作社的农机装备均登记建档,落户后入账,并由农机部门不定期检查验收。在机车管理、配件供应、维修保养等方面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机务管理中各合作社聘用专职机务管理人员,且经过业务培训,农机装备做到专人使用和保养,保证机箱技术状态良好。跨区作业的机车均在省内作业,且办理了跨区作业证,同时在本县农机局备案。
2、农民带地入社情况。在农机合作社建设上,始终把实现规模经营作为工作重点,取得初步成效。全市80个农机合作社农民带地入社面积61.58万亩,最大入社面积1.8万亩,入社面积超万亩的有29个合作社。全市80个农机合作社2013年总收益3.0932亿元(2013年总收益是61个合作社的,2013年组建的10个合作社和2014年组建的9个合作社农机装备在2014年才到位,2013年没有发挥作用),其中:入社土地经营收入2.3亿元,代耕收入6832万元,其它收入1100万元,总支出2.9102亿元。利润总额1832万元,平均每个农机合作社年利润30万元。
3、合作社制度建设情况。合作社执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和完善了切实可行的生产、机务、财务、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农机合作社章程》、《农机合作社管理细则》《理事长责任制》《机务队长岗位职责》《驾驶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了农机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财务管理中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农机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独立建账;机务管理中各合作社聘用专职的机务管理人员,且经过业务培训,农机装备做到专人使用和保养,作业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农机田间作业质量标准》,实现农机标准化作业。
二、推进措施
针对当前我市部分合作社管理和运营中存在的机制不完善、管理不规范、作业量较少、作用发挥不充分、经营效益较差等问题,今年初农机办和经管站利用半个月时间,对每个农机合作社进行了全面调研,出台了《佳木斯市现代农机合作社管理意见》,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合作社达到经营管理科学、生产组织高效、分配机制合理、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目标。
1、强化宣传引导,推进农民带地入社。
扩大合作社土地经营规模,是充分发挥合作社机具作用,提高合作社经济效益的根本途径。到2015年,使我市每个旱田农机合作社自主经营土地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每个水田农机合作社自主经营土地面积达到0.5万亩以上。为此,我们采取了多种办法:一是积极宣讲,主动协调动员农民带地入社。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主动帮助农机合作社千方百计增加自主经营土地面积,印发《学习推广克山县仁发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有关问答》小册子5000多份,深入村屯讲解克山仁发等农机合作社的成功经验,通过对比算账激发农民带地入社的积极性,鼓励乡村干部、亲戚朋友率先带地入社。汤原县政府协调汤原镇、永发乡通过土地流转服务站主动为向阳、裕新两个合作社协调农民带地入股,2014年带地户数分别达到530户、580户,自主经营土地面积分别达到3470亩、9200亩。二是领导包点抓推进。全市有34名市县相关领导包保34个农机合作社。三是典型引路抓推进。在桦南县召开了全市农机合作社建设现场会,全市已建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及部分拟建合作社领办人及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负责人等11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参观了桦南县朝阳农机合作社场库棚建设、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1.43万亩连片规范化玉米种植地块及合作社600亩烤烟种植地块。会上桦南县朝阳农机合作社理事长王勇懿、富锦市漂筏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孙宪章、汤原县裕新农机合作社理事李吉财做了典型经验发言。桦南县朝阳农机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2012年通过学习借鉴仁发模式,吸引318户农民土地入社1.06万亩。2014吸引405户农民带地1.4万亩入社,租赁了4000亩土地,并与辐射村签定了3万亩土地代耕协议,2014年土地规模经营总面积达4.8万亩。富锦市漂筏农机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省农委王忠林主任两次到合作社调研,引导鼓励合作社向仁发合作社学习,积极吸纳农民带地入社。通过合作社广泛宣传动员,2012年有186户农民9930亩土地入股到合作社,全部种植玉米。当年合作社实现盈余727.6万元,入社农民每亩分红645.2元。2014年有226户农民1.12万亩土地入股到合作社,另外有163户农民1.05万亩土地流转到合作社,使合作社规模经营土地达到2.17万亩。汤原县裕新农机合作社是2011年成立的水田农机合作社,全村7052亩水田全部实行了“六统一”经营模式,并实行保底分红的分配方式。2012年合作社经营的7052亩水田,扣除保底金后纯收益达到243.4万元,按入股资金比例每公顷土地实际收入10559元。2014年,合作社通过农民入股又投资220万元建立了一条水稻加工生产线,年生产能力1.8万吨,使合作社逐步向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方向发展。今年四月份,省农委王忠林主任再次到我市,为全市农机合作社、农民种植合作社及农机大户讲解推广克山县仁发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使合作社的理事长及合作社管理人员振奋了精神,鼓足了干劲,投入到合作社规范经营中,为我市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指明了方向。
2、抓好典型示范,推进规范社建设。按照省制定的农机合作社规范社建设标准,重点抓好农机规范社建设工作,通过规范社建设推动全市农机合作社整体水平的提高。一是制定规划。根据我省农机合作社建设情况,制定了全市农机合作社规范社建设规划,到2015年20%的合作社达到规范社要求,到2017年50%合作社达到规范社要求,到2020年80%以上合作社达到规范社要求。二是完善提高。市、县农机部门深入合作社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落实分配制度。今年市组成调研组分两次对合作社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重点帮助桦川新峰、富锦东北、漂筏等合作社完善各项基础建设。今年全国现代农业现场会代表参观了桦川新峰、富锦东北、漂筏农机合作社,受到参会领导和代表的赞誉。目前,全市已有6个合作社被评为省级规范社,同时,已上报6个规范社申请待批。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一是举办培训班。今年8月份,我们先后在富锦市和桦南县举办了两期农机合作社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班,共培训198人。二是组织人员现场参观学习。我们先后三次组织合作社管理人员到建三江农管局、萝北县、绥滨县和桦南县学习参观他们在农机管理上,农机合作社建设上的好做法、好经验,使合作社管理人员深受启发。三是请生产厂家和农机校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操作培训,解决拖拉机、收获机和大型农具的操作调整等技术难题,提高合作社管理、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2014年,全市共组织了各种培训21余次,受训人员达800余人。
4、做好农机合作社招标采购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8月15日至9月30日我们配合市政府采购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我市农机合作社农机装备进行了集中招标采购,确定2014年至2015年农机合作社农机装备采购目录。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招标采购程序对农机合作社需采购的七大类270包农机产品进行了招标采购,共有七大类944种各型号产品进入采购目录(哈市671种)
为了做好我市企业参与招投标工作,我们积极与市工信委、相关生产企业及农机经销商联系沟通,全力帮助和支持本市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经销商参与招标工作,并帮助相关企业做好投标书的编制工作。在投标期间,我市部分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需增加投标产品的种类和数量,我们积极与采购中心沟通协商,使我市农机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在招标范围内的产品基本都进入到了采购目录。全市共有常发佳联、迪尔、骥驰等9家生产企业67种各型号产品进入目录,共有万邦、兴垦等12家农机经销企业86种各型号产品进入目录。招标结束后,我们统一印制了“农机合作社农机装备招标采购目录”同时,我们积极与省农机局及各地市汇报沟通,省农机局已下发通知,同意其他地市可以采用我市农机装备采购目录。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农民带土地入社面积较少。通过对全市已建农机合作社的普查,全市入社土地面积5千亩以上的合作社有36个,占合作社总数的59%,还有部分合作社没有土地入社,这部分合作社经济效益低,甚至亏损,大型机具不能发挥作用。效益较好的合作社农民带地入社面积都在5千亩以上,代耕作业面积3万亩以上;而亏损合作社不仅入社土地面积少,而且代耕面积在2万亩以下。
二是合作社从业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目前,合作社管理人员及驾驶操作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需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合作社人员培训。
三是种植结构调整对合作社作业产生不利影响。部分合作社所在村近几年旱改水面积较大,由旱田村改为水旱兼作村,造成合作社大机械作业量下降,需配备水田作业机械。
四是由于大部分合作社没有粮食烘干设备,去年部分入社土地较多的合作社,由于没有及时烘干,使粮食(玉米)发生霉变,造成较大损失。建议省给农机合作社增配玉米籽粒收及加大对合作社建设烘干塔的补贴力度。另外,由于部分合作社存在机具配套不合理问题,建议省对合作社更新配套加大支持力度。
四、进一步抓好农机合作社建设的措施
1、落实包保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农民带地入社。各县(市)、区领导对合作社建设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深入合作社帮助解决土地入社问题,提高农民对土地入社的认识,用农机合作社经营土地获得较高收益的实例,来消除农民对土地入社的怀疑态度,加快推进农民土地入社。各县(市)、区要落实包保合作社工作责任制,同时合作社所在的乡镇领导也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全力推进合作社农民土地入社工作,确保每个合作社入社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
2、总结宣传典型经验,推进农机合作社建设。各县(市)、区在做好领导包保合作社工作的基础上,都要抓好1-2个农机示范社,通过示范社带动和引导合作社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通过现场会、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积极宣传好的典型,通过典型引导带动农民土地入社。
3、通过巩固完善,进一步提高农机合作社建设水平。一是在经营管理水平上下功夫。对那些没有发挥作用的农机合作社停止增配农机具。对管理好的合作社,在机械配套上进一步支持,扶持其真正发挥作用。二是从促进合作社的规模效益入手,指导农机合作社把国家补贴资金形成的财产量化给每个社员,所产生的效益分配给社员,让广大农民更多受益,从而扩大规模经营。积极推行保底分红,土地作价入股、红利按股分红和国家投入资产量化、红利二次分红等分配方式,真正形成合作社与农户连利连心的良性机制,吸引农民积极入社,推动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4、继续抓好人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要继续抓好农机合作社的培训,培养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过硬的驾驶操作人员。聘请垦区有经验的操作手进行实际操作演练。通过培训,提高合作社操作手、维修工的技能,解决一些新型机具操作、调整等技术难题。
5、积极拓展融资渠道,解决合作社资金瓶颈问题。目前,制约合作社扩大土地规模经营的主要问题是缺少流动资金。各县(市)、区要帮助合作社开辟多种融资渠道,积极协调金融部门支持合作社贷款,解决农业生产所需资金。同时产粮大县应整合部分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农机购置补贴、深松补贴等要优先向农机合作社投放。在项目支持上,要鼓励农机合作社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节水增粮、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