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正式颁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指导意见

06.09.2015  11:41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

    我省此项工作开展较早,现已取得显著成效在全省推广。此次指导意见的颁布,不仅明确了该项试点具体操作路线图,并且已取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可以暂时突破物权法和担保法的相关法律条款限制,将使此项工作更为快速、顺畅的铺开,有力的支持我省“三农”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