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区正式启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21.07.2015  18:04

7月21日,阿城区召开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动员会,副区长李晓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改革涉及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四类工程:一是小水库;二是中小河流及其堤防,包括流域面积小于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及其上兴建的防洪标准小于50年一遇的3级以下堤防;三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包括塘坝、拦河坝、泵站、抗旱井、灌溉井、支、斗、农、毛等末级灌排沟渠及其配套建筑物、喷灌、微灌设施及其输水管道;四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单一农户自建自用的小型水利工程,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

李晓峰指出,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推动水务部门职能的转换,推进“以水养水”进程;有利于吸纳社会资金,拓宽水利建设资金社会化投入渠道;有利于形成符合农村农业生产生活实际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全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扎实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

李晓峰强调,这次改革的主体在镇街,各镇街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有关改革文件精神,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以落实管理权、搞活经营权为重点,开发建设权、出让资产权、转换经营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区水务局、各镇街、有关部门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强的责任、更实的举措,努力圆满完成改革任务,发挥水利工程更大的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和利用,有效促进全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来源:阿城区)